2017年07月15日13:53 來源:映象網
共享單車被人扔在樹上
映象網快訊(記者 邱延波 文/圖)共享單車,本是方便市民的,然而,在鄭州市解放路立交橋下,兩輛小黃車卻被扔在了橋下人行道旁的樹上。最終,在消防官兵的幫助下,兩輛共享單車被安全“解救”。
消防隊員架云梯解救共享單車
7月15日上午10時左右,蜜蜂張辦事處巡防隊員宋玉生、杜志強巡邏到建設東路和平路時,看到路邊的行道樹上有兩輛共享單車靜靜的躺在樹上。兩輛小黃車在樹上搖搖欲墜,樹下行人不斷,如果樹上這兩輛小黃車被大風刮下來,砸中路上的行人,后果不堪設想。
消防隊員架云梯解救共享單車
巡防隊員感到非常奇怪:這么高的樹,小黃車是怎么“爬”上去的?小黃車作為一種公共出行工具,是為了方便群眾,現在卻被扔在了樹上,難以理解。巡防隊員觀察到小黃車在樹上的高度有四五米,而另一輛卻在更高處。為了避免危險發生,隊員嘗試找來工具準備把兩輛車取下來,但是沒有成功。
隨后,巡防隊員撥打了“119”,求助消防隊員。十分鐘后,火車站中隊的消防官兵來到現場,采用云梯,經過十分鐘時間,順利把兩輛小黃車取下來。
(線索提供:王保喜)
近來,記者對共享單車進行了“回頭看”,發現企業加大了運維力度,亂停亂放問題有所好轉;但用戶騎到壞車的情況依然時有發生。隨著共享單車用戶群體的擴大,還引發了一些新現象。
共享單車行業未來的發展趨勢如何?是強強合并還是企業繼續競爭前行?政府與企業的責任邊界如何清晰界定?在激烈的市場角力下,有關共享單車的未來備受社會各方關注。
12月21日上午,市民投訴稱,在揚州路中段,有人可能從樓上扔下一輛共享單車,卡到行道樹杈上,一時無法取下。21日上午9時許,鄭報融媒記者在揚州路中段附近廊道內看到,一棵景觀樹上,高高地懸掛著一輛紅色共享單車,后泥瓦已經斷掉。
12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公開表示,支持廣東省消委會就小鳴單車不退押金問題提起公益訴訟,并呼吁《電子商務法》對此作出立法規制。
一旦ofo和摩拜合并,市民選擇共享單車出行那么只有一個“正確選擇”,在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的反壟斷法反對將導致競爭減少和價格上漲的公司合并發生。
單車企業倒掉,消費者維權之路可謂舉步維艱。對于一家行將破產的企業,工商投訴基本上是沒什么作用的。網傳有律師組織消費者群體維權,那么訴訟維權可行嗎?
對共享單車來說,適當收取押金是對車輛使用的一種前置性擔保措施,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一種預先賠償,如果使用正常,就應該“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5日,被推至風口浪尖的小藍單車終于公開亮相,與摩拜單車、ofo小黃車、永安行、優拜單車、哈羅單車、拜客出行等共享單車企業同時接受了中消協約談。
繼12月1日舉行共享單車問題座談會商討消費者押金問題解決辦法之后,中消協今天再次就共享單車押金等問題約談摩拜、ofo、永安行、哈羅等7家共享單車企業
中消協在京召開共享單車企業公開約談會。強化責任意識,自覺承擔共享單車行業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確保企業運營狀態安全穩定有序;
11月30日,有媒體報道稱“摩拜和ofo小黃車兩家企業資金告緊,已經開始挪用用戶押金填補缺口”,不過,兩家企業迅速發聲回應。
共享單車的誕生,方便了市民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需求。然而,停車混亂也影響了部分市民的體驗。
要獲得融資,一要會講故事,二要有用戶數量,三最好有輿論關注。于是,你會發現2017年整整一年,共享單車行業的新聞幾乎從未斷過。
一旦消協提起公益訴訟解決“退押難”,效果應當好于個體消費者打官司。公益訴訟能夠讓所有共享單車企業看到,在一個個弱勢用戶的背后,站著一個強大的組織。
平臺經濟中的押金具有群體大等特殊性,并不是一個小問題,不能依靠企業自己的“自覺”,亟待有關部門多加監管,而這也是共享單車等平臺經濟健康良性發展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