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8日12:04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訊(記者 巫曉)去年,鄭州一名大學生因為逮捕了數只國家保護鳥類被判刑的新聞,引起了社會的廣泛熱議。其實我們身邊的一些小動物很有可能是法律保護的對象,不論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應該進行捕捉。3月18日,記者從河南省高院獲悉,扶溝縣的兩名男子捕捉到了兩百多只壁虎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近日2人被判刑。
據了解,2015年9月11日晚,被告人張某某、王某某騎著一輛電動車從家中出發到扶溝縣大李莊街邊居民區,利用電燈進行照明,用自制竹竿捕捉壁虎時,被扶溝縣公安局民警當場抓獲。經清點,被告人張某某捕捉壁虎126只,被告人王某某捕捉壁虎100只,隨后均已放生。后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捕捉的壁虎為無蹼壁虎,屬于國家“三有”陸生野生動物。
經查詢,所謂“三有保護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王某某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了非法狩獵罪。鑒于二被告人被公安干警當場抓獲后,將捕捉的壁虎當場全部放生,沒有造成損失。且被告人張某某、王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自愿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可對其二人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某、王某某經考察,符合社區矯正條件,對其判處緩刑不至再危害社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線索提供人:王翔宇)
李某軍、李某、許某三人便不遠百里來到了靈寶市某 村曹某家附近,四人為一己之私打起了獾的主意,獵獲野生動物獾兩只。2014年5月6日,靈寶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軍、李某、許某、曹某罰金人民幣4000元,四人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事后追悔莫及。
漯河郾城區李某和臨潁縣邢某,因自制捕捉工具駕車流竄捕捉壁虎賣錢,沒想到觸犯了法律。
今年8月的一天,山東鄆城縣潘渡鎮的路某等7人利用電筒照射墻壁,再用竹竿頭綁縛的貼鼠板將壁虎吸引粘住的方法在成武縣大田集鎮非法捕捉620余只壁虎,他們的行為已涉嫌非法狩獵罪。
家住扶溝縣的田某等6人,自制捕捉工具,流竄到鄢陵縣捕捉壁虎1600余只。9月9日凌晨1時許,鄢陵縣公安局張橋派出所指導員鄭培英,帶領民警巡邏至轄區S237新東路段時,發現一輛豫P牌照的面包車停放在路邊。
昨日,除留下少量壁虎作為證據外,民警已將其余壁虎放生。
家住扶溝縣的田某等6人,自制捕捉工具,流竄到鄢陵縣捕捉壁虎1600余只。9月9日凌晨1時許,鄢陵縣公安局張橋派出所指導員鄭培英,帶領民警巡邏至轄區S237新東路段時,發現一輛豫P牌照的面包車停放在路邊。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6月11日報道,近日美國國防部根據壁虎攀爬的特性研發了一款應用于城市作戰的新型手持攀爬器。技術人員通過仿生學原理復制了壁虎腳上超強吸力的匙突,并應用范德華引力定律幫助士兵能夠像壁虎一樣吸附在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