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4日16:25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訊(記者 巫曉)3月14日上午,河南省工商局召開3·15消費維權新聞發布會,并發布消費維權案例。其中固始縣女子鄭女士在為電瓶車充電時發生爆炸,致使房屋內家具、電器等設施嚴重受損,最終在消協的協調下,電池廠賠償鄭女士5.5萬元。
電池在家中充電時爆炸 廠商只愿賠償5千元
據鄭女士介紹,她在2014年3月20日在為電瓶車充電時,電瓶突然發生爆炸起火,致使鄭女士房屋內的家具、電器及室內裝飾等設施嚴重損壞。“無法正常居住和生活,對人身和財產造成較大損失”。據了解,鄭女士是于2013年底在本鎮街道超威牌電瓶經銷商張某處購買更換的,
事故發生后,鄭女士立即找到超威牌電瓶經銷商報告電瓶爆炸情況,并要求賠償損失,因爆炸導致財產損失較大,總代理商和生產廠家拒絕消費者提出的賠償要求,只同意給予消費者5000元的損失賠償。消費者感覺懸殊較大,堅決不同意,雙方僵持不下,消費者無奈之下,便投訴到固始縣消協,要求幫助其挽回財產損失。
消協協調 電池廠賠償5.5萬元
消協工作人員在現場調查投訴情況后,認為消費者投訴事項基本屬實,要求廠方迅速派人協商調解此案。但是廠方代表始終堅持認為,電瓶質量是合格的,爆炸原因與電瓶本身質量無關,可能是消費者操作不當造成的,只同意給予5000元賠償費,拒不同意消費者提出的賠償數額。
據工作人員介紹,“電瓶爆炸問題,雖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能簡單地排除電瓶質量因素,經銷商和廠方既然認為電瓶質量沒問題,就應當舉出有說服力的證據,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1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5款,電瓶車充電發生爆炸的舉證責任歸經營者,而經營者不能證明電瓶爆炸與產品質量無關或是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出于對消費者弱勢的同情和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穩定方面考慮,經銷商和電池生產廠方也應當盡力承擔賠償責任”。通過消協人員的反復宣傳和依法調解,最終促使超威電池生產廠方一次性賠償消費者55000元財產損失。
提示:防止電瓶爆炸 正確使用是關鍵
首先,消費者購買電瓶車時要了解電池的基本情況,最好購買原裝整車。并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2、新購買的電瓶車前三次充電時間最好在8—12小時,以后掌握在6—8小時即可;3、很多消費者習慣晚上充電,早上或中午才拔掉,這樣過量的充電,很容易造成電瓶爆炸。對于長時間不使用的車子,應將電瓶充滿放置;4、電池充電時,特別是過度充電時會電解出氣體,通風不暢容易導致電瓶爆炸,因此要選擇在通風的地方充電;5、留心電池溫度,如溫度過高,立即停止充電,送往維修部檢查;6、生產廠家有義務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如在電瓶明顯處標明“超時充電可能引起爆炸”等警示或標志。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3日從浙江杭州市交警部門獲悉,該市蕭山區警方日前處理了1起電瓶車與車輛相撞致騎車人受傷事故。交警部門最終認定,由于電動車駕駛員違反信號燈通行,左手持手機未持把手,造成交通事故,電動車駕駛員負事故全責。
當地交警部門表示,只有16周歲以上才能騎電瓶車上路,最多搭乘1名12歲以下兒童。而違反規定載人最多罰款50元。
23日,郫都警方通報稱,郫都區安靖鎮派出所對一個電瓶車盜車團伙實施突擊抓捕,當場擋獲18名盜車嫌疑人,查扣大量撬鎖工具。民警審訊得知,該團伙長期在成都周邊各區縣盜竊電瓶車,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1月26日下午,許昌鄢陵一位女子獨自爬上100多米的高塔,準備“自殺”,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她豁出性命呢?
11月27日傍晚5點鐘左右,在鹽城市射陽縣城南四環路上,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轎車疑因避讓不及,與一輛同方向行駛變更車道的電瓶車發生追尾,事故導致駕駛電瓶車的女子當場身亡。
11月14日晚上8點鐘左右,在國道228線射陽縣海通鎮團塘村境內,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大貨車疑因對面車輛燈光晃眼,將一輛由東向西橫穿公路的電瓶車撞飛,事故導致電瓶車駕駛員當場死亡。
2016年10月24號下午1點左右,在江蘇省揚州施橋南路濱江花園門口,一輛貨車將將一輛電瓶刮倒,隨后電瓶車男騎手被卷進車肚遭碾壓身亡,目前具體車禍原因,警方正在調查中。
小伙騎著偷來的電瓶車盯住了一家維修部門口的壓風機,凌晨作案一次不過癮,第二天又來作案。民警推測到了小伙的這種心態,于是守株待兔將其抓獲。
民警聯系了交警部門,經現場勘查,交警認定大貨車屬于違章停車,承擔60%的責任;老陳騎車時低頭看手機,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承擔40%責任。
小區白天很多停車位都空著,但被舊沙發、藤條椅、靠背椅等物什牢牢占據。
從走近車子,到翻開蓋子,剪斷電瓶電線,手法嫻熟的專業盜竊電瓶車團伙,只需兩三分鐘就能搞定一輛電瓶車。
2015年6月4日,超寬、超速、非法營運三輪電摩及各種摩托車密密麻麻重重疊疊地堆積在一起,從高空中俯瞰場面震撼。
各種摩托車密密麻麻重重疊疊地堆積在一起,從高空中俯瞰場面震撼。
2015年6月4日,超寬、超速、非法營運三輪電摩及各種摩托車密密麻麻重重疊疊地堆積在一起,從高空中俯瞰場面震撼。
昨天上午9點左右,昆山湖濱花園47號樓下不少市民目睹了驚人一幕:一名年僅4歲的小男孩開著輛三輪電瓶車,撞到了一名年逾古稀的老太太。據小男孩的父親宋師傅介紹,當時他帶著4歲的兒子騎三輪電瓶車去湖濱花園里找出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