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5日起可補繳
映象網快訊(記者 王寬)12月21日,映象網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12月20日18時起,2017年鄭州市居民醫保繳費已經停止,未正常繳費的市民,只能在明年1月5日后通過居民醫保延期繳費系統繳費。
鄭州市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繳納下一年度居民醫保費用時間為每年7月1日至12月20日,在此規定時間內,已參保居民均可到中國銀行任意一網點繳納醫保費用,持有中國銀行標識的社會保障卡持卡人還可直接通過網銀、手機銀行上網輕松完成繳費。其中,2016年12月21日后,新參保錄入人員可以正常繳費。
考慮到部分參保居民因特殊情況未能在集中繳費期內完成繳費,鄭州市將繳費期延長為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0日18時后,所有繳費渠道將終止,逾期不繳,將不能享受2017年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按照鄭州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政,自2016年1月1日起,鄭州居民醫保繳費標準統一上調。新的繳費標準為: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城鎮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00元;18周歲以下城鎮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新出生嬰兒(參保時不滿一周歲,含一周歲)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12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0元。
鄭州市人社局提醒參保居民及時繳納醫保費用,以免影響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如有疑問,可撥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服務熱線12333咨詢。
11月22日,全市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工作推進會在市政府召開。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對全市整合工作進展情況實施動態監測、定期通報、督導考核,確保整合工作順利推進、圓滿完成。
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說,鄭州將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
其中,城鎮居民醫保由財政和城鎮居民繳費,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由財政和農民繳費,由衛計部門管理。推行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制定差別化的支付政策,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逐步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新秩序。
今年1月,《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各省(區、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醫保制度作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近期,湖北、河北、內蒙古三省份出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作方案。今年初,國務院發布的《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明確,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2016年各地居民個人繳費人均額度將會有一定幅度提高。
今年,省委、省政府將繼續從全省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集中力量辦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16項重點民生實事。
實現蘭考縣、滑縣率先摘帽,全省110萬農村貧困人口穩定脫貧。
中國政府網1月12日公布《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還表示,統一覆蓋范圍;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等六大舉措,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隨著醫療費用的上漲和保障水平的提高,醫保基金中長期支出壓力加大,居民醫療保險的巨額財政補貼風險正逐步顯現。
隨著醫療費用的上漲和保障水平的提高,醫保基金中長期支出壓力加大,居民醫療保險的巨額財政補貼風險正逐步顯現。
隨著醫療費用的上漲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醫保基金中長期支出壓力加大,居民醫療保險的巨額財政補貼風險正逐步顯現。
為進一步減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醫療負擔,經市政府批準,從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將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昨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5年,河南省城鎮居民醫保財政人均補助標準調高到380元,人均上調60元。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計顯示,截至2014年底,全省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總人數2340萬人,其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約1200萬人。
(記者徐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3日發布消息稱,人社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為了平衡政府與個人的責任,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2015年居民個人繳費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于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