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阮海峰 通訊員 孫文娟)河南鞏義市張某等人以 “撿錢分錢”的騙局數次騙取他人錢財。上當受騙者均因一時貪心。張某、王某、李某三人最終難道法律的制裁。9月12日,鞏義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李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40多歲的張某、王某家住鞏義市。兩人由打牌相識,由欠下賭債,兩人設下騙局來騙取他人錢財。2013年11月22日上午,張某、王某兩人來到鞏義市站街鎮農村信用社附近,趁附近有人時由王某裝作不經意將一個錢包掉到地上,這時張某裝作碰巧撿到錢包,張某撿錢包的舉動“剛好”被前來取錢的魏某看見,張某便裝作怕魏某揭發的樣子將其拉到一邊說:“不要聲張,紙包內的錢我倆一人一半”。
魏某一時起了貪念,同意了張某的提議。隨后,兩人到一個偏僻的地方。就在兩人準備分錢時,失主王某追了過來,說張某撿到了他的錢包,要求查看背包。
見狀,張某則掏出1沓鈔票交給失主王某檢查。魏某掏出剛從銀行取出的8000元。趁著失主檢查的空當,張某將撿來的那包錢(一張百元真幣,其余為冥幣)塞到魏某的包里,說要帶著鈔票到派出所做個認定,確定這錢不是失主的。讓魏某在此等自己,稱去完派出所回來找魏某。
魏某想到自己包里憑空多了那么多鈔票,于是放心地讓兩人離開了。張某、王某離開后將魏某的8000元存款瓜分。12月5日上午、張某、王某、李某又以同樣的方式騙取楊某6100元現金后瓜分。
案發后李某家屬已退賠被害人楊某損失2000元,張某家屬退賠被害人楊某2000元、魏某2700元,取得被害人諒解。
鞏義市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王某、李某已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張某、王某、李某的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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