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濤 通訊員 邢紅軍)從2014年9月1日起,我國將試行六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
哪些車輛可以在6年內免檢?新車的免檢范圍都哪些?免檢車輛該怎么領取檢驗合格標志?……8月28日,鄭州交警部門對市民關心的問題進行了一一解答。
1、新車的免檢范圍
答:新規進一步擴大了新車免檢范圍。自2014年4月29日兩部委《意見》聯合下發之日起,此次改革將免檢范圍擴大到全部轎車、小微型載客汽車,以及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其他新出廠的機動車,在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前,不再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2、購買的屬于免檢范圍的未掛牌的新車,在什么情況下注冊登記前還要參加機動車檢驗?
答:出廠后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或者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在注冊登機前仍應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3、自2014年9月1日起,哪些車輛可以在6年內免檢?
答:2010年9月1日后辦理注冊登記的符合條件的車輛都能夠享受免檢政策。試行的6年內免檢適用以下車型: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
4、享受免檢車輛是否還需領取檢驗合格標志?什么時間領取?
答:需要領取檢驗標志。按原來機動車檢測期限,六年內每兩年申請領取一次檢驗標志。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設立的檢驗標志核發窗口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5、免檢車輛該怎么領取檢驗合格標志。
答:享受免檢政策的車輛,雖然六年以內車輛免上線檢測,但每兩年要到鄭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機動車檢測中心、車管所、車管所服務站、交警大隊辦事大廳等場所設立的檢驗標志核發窗口申領車輛檢驗標志。公安交管部門在核發檢驗標志時不再查驗機動車。只審核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核查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符合規定的,核發檢驗標志,在行駛證副頁上簽注,并將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存入機動車檔案。
6、鄭州在哪些地方可以領取免檢檢驗合格標志?
答:鄭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設立的檢驗標志核發窗口如下:
(1)鄭州市公安局機動車檢測中心(地址:大學路與南三環向南4公里);
(2)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地址:大學路與南三環向南4公里);
(3)車輛管理所城東服務站(地址:鄭州市鄭州新區白沙鎮前程村路南、河南翌晨交通安全設施有限公司院內);
(4)車輛管理所城南服務站(地址:大學路向南過西南繞城100米路西世貿二手車市場);
(5)車輛管理所城北服務站(地址:文化路北四環向北過2公里路東);
(6)車輛管理所城西服務站(地址:中原西路與商隱路向北1000米);
(7)交警一大隊辦事大廳(地址:鄭州市金水區順和路25號);
(8)交警二大隊辦事大廳(地址:鄭州市中原區中原西路118號);
(9)交警三大隊辦事大廳(地址:鄭州市二七區銘功路116號);
(10)交警四大隊辦事大廳(地址:鄭州市管城區金城街30號);
(11)交警五大隊辦事大廳(地址:鄭州市金水區豐慶路與國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12)交警六大隊辦事大廳(地址:鄭東新區東風東路與熊耳河路交叉口西200米);
(13)中牟、新鄭、新密、滎陽、登封、上街、航空港區(交警大隊分別設有機動車檢驗標志核發窗口,也可前往申領)。
7、6年內免檢車輛在哪些情況不享受免檢政策?
答:(1)在免檢范圍的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檢,6年內仍按原規定每2年上線檢驗1次。(2)購車后長期未注冊登記的不享受免檢。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不享受免檢政策,6年內仍按原規定上線檢驗。
8、超過6年的非營運轎車等車輛檢驗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答:對注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非營運轎車和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仍按原規定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含15年)的,仍按原規定每年檢驗2次。超過20年(含20年)的,每3個月檢驗一次。
9、車輛是在鄭州注冊登記的,可以在外地檢測機構去檢測車輛嗎?
答:2014年1月1日起河南省試點推行機動車省內異地檢驗。河南省內已注冊登記的車輛,除大型客車、校車外,可以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擇檢測機構進行異地檢驗,無需辦理任何委托檢驗手續。對于需要到省外異地檢驗車輛的,需到車輛注冊登記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委托書,然后到受托所在地機動車檢測機構檢驗車輛。
10、平時工作很忙,請問周六周日能檢測車輛嗎?
答:新規定簡化了檢驗工作流程,推出了很多便利措施。目前鄭州市機動車檢測機構推行周六不停休制度,實行延時檢驗服務,可以在周六到檢驗機構辦理車輛檢驗。
11、新規定下發之日起到9月1日新規定生效期間內對該類車輛有什么規定?如果這個期間不參加年檢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實施,此前已逾期未檢驗的車輛不能享受免檢政策,仍需要按原規定到檢驗機構參加檢驗。在此告知大家要避免為等待新政實施,故意不參加定期檢驗。
如果車輛不按規定參加定期檢驗,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屬交通違法行為。要接受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其次是如果你的車輛未按規定參加定期檢驗,發生交通事故后會影響保險公司對你的賠付。
12、鄭州市公安機關和質監部門關停的檢測機構有幾家?
答:依據《意見》相關規定,鄭州市列入整改的檢測機構有六家,正在按照要求進行整改,2014年9月30日之前將予以脫鉤、轉讓股份或關停。
13、鄭州市各縣(市)區設有免檢車輛檢驗合格標志的領取地方嗎?
答:中牟、新鄭、新密、滎陽、登封、上街、航空港區的交警大隊,分別設有機動車檢驗標志核發窗口,可前往申領。
14、6年免檢是否意味著可以隨意改裝車輛?新政后,對改裝車行為有何約束處罰措施?
答:對于這個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五十七條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擅自改裝機動車屬于違法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因非法改裝造成交通事故的,應承當相應交通事故責任。
15、9月1日后核發的新標志和老標志有何區別?
答:沒有變化。
16、鄭州市享受免檢政策的機動車數量?
答: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一共是100萬輛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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