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寬)近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于2014年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對河南省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標準進行全面上調,增發金額8月31日前將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
此次工傷待遇調整是我省繼2005年以來第10次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享受待遇人員不僅涵蓋了企業單位工傷職工,而且包含了按規定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統籌的事業單位工傷人員,調整涉及面廣,調整幅度大。
其中,傷殘津貼在去年的基礎上一級傷殘至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0元、190元、180元、170元和160元;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標準,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了130元、110元和9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在配偶方面每人每月增加了11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了9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此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在上述待遇調整基礎上,繼續對1996年10月1日之前發生工傷的人員予以傾斜,分別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對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設定了最低待遇調整標準:傷殘津貼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380元,生活護理費每人每月分別為1200元、1000元和800元,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不得低于10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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