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濤)4月29日,鄭州交巡警支隊通報,自4月24日起至4月28日,已查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74人,刑事拘留醉酒駕駛員17人,行動中未查處到公務員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自4月24日起,鄭州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周的酒駕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對公務人員酒后駕駛的,除現場曝光外,還要抄告所在單位和紀檢監察部門。
據了解,此次統一行動期間,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每天出動警力800余人,分時段整治。白天,39支執法小分隊,根據酒駕、工程運輸車等違法高發的規律,在轄區內開展流動執法;18時至21時,支隊在轄區各重點區域設置198個臨時執勤崗位,設卡盤查,對過往車輛逢車必查;21時至23時,支隊將臨時執勤崗轉化為116個流動執法小分隊,采取蹲守、巡查等方式,在各飯店、娛樂場所等重點區域嚴查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23時至凌晨,組建39個機動小分隊開展夜間巡查,在轄區內水泥罐車、渣土車等工程運輸車輛經常出現路段進行嚴查。其間,共查處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74人,無證駕駛201人,刑事拘留醉酒駕駛員17人,查處其他交通違法行為3101余起。
“在這次整治行動中,沒有查處到公務員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交巡警支隊相關負責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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