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蔣宇飛)日常生活中,有些群眾關注度高、社會影響大的案件,法院雖然也把裁判文書掛到了網上,但老百姓不知道裁判結果,反而對法院裁判的公正性產生懷疑,今后這種情況將有所改變。
4月10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出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規范公開宣判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都應當公開宣告裁判。刑事案件一律公開宣判。
近年來,我省法院創新了一系列司法公開的舉措,比如裁判文書上網、庭審視頻直播、豫法陽光“三微一體”便民互動平臺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但省法院調查認為,司法公開工作還需進一步深化。
“比如‘瘦肉精’案件、保姆盜竊手機案等,在庭審結束后,人民群眾對判決結果十分期待。”省高院審委會專職委員、院長助理王韶華說,如果這些案件沒有公開宣判,社會公眾容易對人民法院產生猜疑,增加不信任感,不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有些職務犯罪案件已經出結果了,但罪犯依然擔任領導職務,就是因為案件沒有公開宣判,沒有將結果送達到黨政人事部門。”王韶華表示。
他說,今后除了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一律公開宣判,“尤其是重大、敏感的刑事案件都要公開宣判,也包括職務犯罪。”
《意見》除了明確法律規定的精神和原則外,還對審判的主體、公開審判的場所及硬件、公開宣判的內容、公開宣判的基本程序提出了要求。比如,公開宣判的場所應懸掛國徽和顯示審判法庭名稱的橫幅或其他載體,設置審判席和其他相應的席位。
另外,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宣判時,考慮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情況,一般僅允許其近親屬、有利于其幫扶教育的教師、心理咨詢師等參加旁聽。
據了解,該《意見》從下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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