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陽大米(資料圖)
映象網訊(記者 馬珊珊 通訊員 馬闊豐)記者2月25日從河南省質監局獲悉,2月21日,《地理標志產品 原陽大米》國家標準通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復審。
據了解,《地理標志產品 原陽大米》國家標準于2008年10月22日發布,2009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5年來,對于保持原陽大米的傳統工藝和質量特色,保護地方支柱產業的健康發展,保護原陽大米知識產權和無形資產價值,防止假冒偽劣的產生,維護原陽大米的聲譽,提高原陽大米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
根據《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今年年初,新鄉市質監局組織科技學院、市農科院等10家單位的專家,對《地理標志產品原陽大米》國家標準進行了初步復審。通過審查,了解了《地理標志產品原陽大米》國家標準的使用情況,并結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對該標準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
專家們一致肯定了《地理標志產品 原陽大米》國家標準實施5年來所取得的成績,并一致認為該國家標準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先進性、適應性,基本符合當前原陽大米的生產實際,能有效地指導企業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同時為了符合有關法規和滿足生產實際的需要,建議對標準作兩處修改,修改內容依然符合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對原陽大米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不會影響該產品的風格特征,更不會涉及該產品的食品安全。
相關情況呈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原產地域標準化工作組后,順利通過了國家標準委專家組的復審,同意該國家標準繼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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