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寬 通訊員 孫健)近日,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2014年度鄭州就業失業登記證年審工作正式啟動,辦理時間截止到3月31日,逾期不辦理年審的,將不再享受2014年度就業扶持政策。
據了解,本次年審對象為持《再就業優惠證》仍在享受社保補貼人員和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以下三類人員:
1.就業援助對象(主要指被各級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2.正在享受就業扶持政策的人員(主要指正在享受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稅收減免等政策人員)。
3.已享受完失業保險待遇但仍處于登記失業狀態的人員。
按照“誰發證、誰年審”的原則,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年審由鄭州市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非鄭州市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不在本次年審范圍內。
年審時應攜帶以下材料: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正在享受社保、崗位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的,需提供享受扶持政策詳細情況材料;若持證人就業失業狀態發生改變的,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詳情可咨詢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或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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