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濤 通訊員 邢紅軍)1月7日,記者從鄭州市交巡警支隊獲悉,2013年全年,鄭州市有12482名駕駛員的駕駛證因交通違法被扣滿12分,其中有7073人通過駕駛員滿分理論學習和考試,駕駛證重新恢復正常狀態。
據了解,這1萬多個駕駛證被扣分,主要是因為闖紅燈、闖禁行、違法變道壓線、臨時牌照過期、不按規定懸掛車牌、超速、超載、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引起的。
其中,臨時牌照過期、不按規定懸掛車牌、超速、闖紅燈等四種交通違法行為,所扣分值最高,最容易被扣滿12分。
據鄭州市交巡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駕駛證被扣滿12分以后,A、B兩種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會被相應降成B和C準駕車型,駕駛員將不能再駕駛之前的準駕車型。
另外,駕駛證被扣滿12分之后,駕駛員必須先參加交通安全理論知識學習,并且經考試及格后,才能恢復降級后駕駛證的正常狀態。要想重新恢復之前的準駕資格,還需要進行駕駛證的增駕考試,合格后才能取得降級前的駕駛資格。
駕駛證被扣分值超過24分,除了要進行交通安全知識理論學習和考試外,還要進行駕駛證科目三路考,合格后才能恢復駕駛證正常狀態。
對于鄭州市內駕駛證被扣滿12分的,駕駛員可以到鄭州市公安局車管所駕管科(南三環與大學路向南3公里)或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協會(紫荊山路與順河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東)報名參加學習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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