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馬珊珊)在全國各地,娛樂會所門前對出租車運營車輛收保護費已經不是一個新鮮事兒了。而在鄭州也是如此,幾乎所有娛樂場所的保安,在對場所門口候客的出租車司機強行收取一定的費用,不交錢的則不能停車載客。這幾天晚上,記者跟隨出租車司機,對此現象進行了暗訪,發現這種違規收費竟成了一種潛規則。
會所門口出租成排 要想拉客得先交費
近日,記者對這一事件進行了探訪,11月20晚記者來到鄭州花園路與農業路交叉口的金殿娛樂會所。酒吧門口人聲鼎沸,不時有娛樂結束的男男女女從酒吧里出來,走向在非機動車道上出租車。司機王師傅(化名)說:“一到晚上,生意可好了,來這里玩兒的人也多,我們的生意就好。”當記者問到保護費一事兒時,王師傅(化名)無奈的說:“咱鄭州所有的娛樂場所都收這部分錢,每輛車最低三百,一二百的都很少,前面的領袖娛樂廣場都收錢了,沒有一個不收錢的。”
記者在旁觀察了一下,發現,娛樂會所的生意確實很好,一長排出租車都等在路邊。司機坐在車上候客,一名穿著保安制服的男子站在車隊前方,并不時鉆進旁邊的出租車跟司機說話。記者所乘坐的出租車車主楊師傅(化名)說:“只有交過管理費的才能在這里停車,否則就不能停在這里。你看,保安手上有交過錢的出租車名單,看看車牌號就能分辨出來。”
出租車司機抱怨:一個月“停車費”兩百元
等保安走后,記者走上前問一位師傅:“我看到你剛才給這保安錢了,你給的是啥錢啊?”“這算是門口的停車費,一個月一兩百一天就三塊多。”出租車司機回答。當記者又問到這錢干嘛用的時候,出租車司機說:“說白了這就是保護費,他們就是黑社會。”
為了驗證管理費是否屬實,記者又去了附近的三個酒吧。經過與門口停靠的出租車司機的一系列談話后,記者確認了娛樂場所收取保護費的這一事實。據此推算,如果對每輛出租車一個月收取一百元保護費的話,保安就能拿到3-4元。而如果每月每車上交300,保安就能多拿到近10元錢,但是保安拿到這筆管理費卻沒有給司機提供過服務。既然這停車管理費既沒有給司機增加工資的額外收入又沒有給的哥的姐們增加優惠服務,那么這停車管理費到底有什么用呢?
“有啥用,沒用,但是你不交不行,現在都是這樣,你從我這里拉出來的人,你就必須要交錢。這也不是他們收,都是保安收,如果不交錢保安就會很攆你,不讓你在那里停。等客人出來了,保安也會帶著他們上交過錢的車,你就在那里死等,等一夜也等不住活。”等在一旁的出租車司機說道。
收取保護費不合法 保障權利及時報警
據了解,娛樂場所對所停靠的出租車收取保護費不止有4、5年的歷史。當記者問到司機們是否報警投訴時,司機們紛紛表示覺得沒有用就沒有投訴。隨后記者聯系了鄭州市物價局和城市運輸管理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后得知他們并沒有制定相關的收費規定。
隨后,記者咨詢了法律工作者得知:任何公民和車輛都有在道路上依法通行和暫定等候的權利,在道路邊進行停車收費必須要通過嚴格的行政審批和許可,否則就是一種非法經營行為。如果娛樂場所的管理人員對這些出租車進行了強制性的收費,就違反了相關規定,公安機關有權利對其進行處罰。
映象網在此提醒廣大出租車司機朋友:如果遇到相關情況,要及時與公安機關進行聯系,合法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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