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河南臺記者穆迪)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了解到,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風險管理,我省將在校方責任保險基礎上開展實施附加校方無過失責任保險。
據統計,目前我省開展校方責任保險的普及率已經達到了85%。但近年來因非校方責任而發生的意外突發事故越來越多,而此類事故校方責任保險又不能超范圍賠償,各類責任賠償糾紛不斷發生。鄭州市金水區龍子湖第三小學校長朱鳳妮說:“一旦學生出現這方面問題,很可能造成學校正常工作不能開展,學校要進行賠償,而學校資金又有限,不能夠滿足家長的要求。”
附加校方無過失責任保險是校方責任保險的配套險種,對于學校在事故中并無過失,但妥善處理了事故,并承擔的經濟賠償提供了保險保障。朱鳳妮說,“這個政策對我們來說,是求之不得,保險公司對這方面進行了承擔,妥善的處理學校各種風險的事故。”
根據規定,保險保障每生每年賠償限額人民幣15萬元;每所學校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人民幣150萬元;保險費率為每生每年3元,保險期限與校方責任保險同步,為每年9月1號至次年8月31號。有家長提出擔心,“這樣會不會對學生安全產生一種忽視的心理,學校把這種安全意識降低的話你,把這種風險全部撇給保險公司了。”
教育專家王英認為,即使有了保險,學校也不能放松管理。王英說,“對于校方來說,不是因為有了這個保險,讓孩子在學校之間的安全就可以完全放任了,這個責任是同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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