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見習記者 郭亞楠)最近有消費者反映,去影樓拍照只能領取套餐內的照片,剩余底片要另行收費。對此,專家提醒消費者維權應注意事前簽署協議。
“不算到那個影集里面,之外的照片要加錢,另外加錢算的。”
說話的王女士不久前拍了一套寫真,挑取照片時超出了套餐內約定的張數,影樓工作人員告訴她,超出部分要額外收取費用,王女士覺得不合理。隨后記者走訪了多家影樓,遇到了同樣遭遇,“那你們寫真是不是底片也是全送?”
“寫真是按照套餐,只要超出一張底片就是50塊錢一張。”
影樓的做法是否合理?另行收費的價格又是由誰來定?記者帶著這個問題咨詢了鄭州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說:“人家只要按照約定提供服務了就結束了,如果多照了,他有權收這個費用,但是費用是否合理,你們可以進行協商。”
鄭州市消協的工作人員說,物價局對剩余底片沒有定價,都是市場協商價格。不僅僅是收費問題,相片底版還涉及到攝影師的著作權和消費者的肖像權,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說,套餐外的底片也應該和套餐內容納入約定,“您和這個影樓簽協議,一定要盡可能完備,一方面寫清楚多拍的照片允許不允許他留存,你要的話,一張多少錢,如果留,那么他把你的照片懸掛出去的時候,如何支付費用的問題。當然了,消費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影樓,當場從電腦中、照相機中刪除這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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