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黨忱)近期,有市民反映說,自己的孩子在接種了國家規定的免費疫苗之后,連續兩個星期出現發燒、咳嗽、全身皮疹等癥狀,醫生卻說這屬于正常的不良反應,不歸他們負責。那么疫苗出問題,到底該誰來買單?
鄭州市民梁女士的孩子,不久前在河南省人民醫院接受了麻風疫苗的接種,接種完當天晚上,孩子的身體就開始出現多種不良反應,醫生卻表示,這屬于不同差異個體的正常反應。梁女士說:“打完疫苗當天晚上就開始發燒,持續了兩天,然后我們就電話咨詢了打疫苗的地方,他說孩子個體差異不一樣,你要不是高燒的話,就不要給他用藥,物理降溫就行了,一般不會有啥事。”
就這樣,孩子一病就是兩個星期,梁女士認為這應該屬于疫苗接種后的不良反應,醫院方面應該承擔責任。對此,鄭州市人民醫院免疫規劃負責人敬麗表示,這種情況是否屬于不良反應,還需要有關專家的認定,“我們醫療機構或者接種點,是不能做判定的,我們只能報到區疾控(中心),然后市里面組織的有異常反應鑒定專家組,由專家組鑒定了之后,才能給家長答復。”
遇到這種情況,律師建議可以向醫療鑒定機構提出申請,在拿到相關證明之后,再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鐵強:“只要你的小孩接種疫苗之后受到傷害了,之后肯定是有人賠償的,就看賠償主體是誰?根據這個疫苗是不是合格的,在運輸、保管、儲存以及使用過程中,相關的責任方有沒有過錯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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