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王偉華、朱璐)有毒有害食品安全事件接二連三:老鼠肉冒充羊肉、病死豬肉流入餐桌、劇毒農藥種植生姜……食品安全事件接連出現在公眾視野,也引起了省內多個有關部門的重視。目前我省的對有毒有害食品的防控措施怎樣,記者進行了走訪。
山東濰坊生姜種植戶使用的的神農丹,其主要成50毫克就可致人斃命,一些不法商戶加工病死豬肉出售、利用老鼠肉等冒充牛羊肉,食品安全問題再度引起人們擔憂。對此,我省有哪些防控措施?帶著疑問,記者來到鄭州市韓寨農貿市場,商戶們告訴記者,市場內的生鮮蔬菜、肉類,有層層檢驗措施,“咱這市場天天抽檢,層層把關,市場上檢驗要是有毒立馬就給你收了。” “市場上設有個檢疫點,天天檢查,工商也有時候來。”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由于鄭州市農委對農貿產品實行批批檢驗,前來買菜的市民們并沒有太多的擔心,也顯得比較理性:“還敢買姜么?那也得吃,也得買著吃啊。” “咱這還好點吧, 我想著沒事,反正我買的有。”
瓜果蔬菜、加工冷藏肉、生鮮肉等食品流通渠道多樣化,除了農貿市場,大型超市也是主要的流通領域,目前省內多個部門也都加強了對這一環節的監管防控措施。省工商局消保處副處長張俊峰表示,在這大型超市的食品流通個環節上,工商系統目前可以實現責任到商戶,“我們主要是加強市場的巡查,實行網格化監管,就是要把我們的監管區域劃分為 若干個網格,每個同志負責一個網格,實行責任到人,責任到崗,責任到商戶”。
張俊峰還告訴記者,作為市場準入環節的主管部門,省工商局也規定商戶必須履行放心食品的法定義務,“食品經營者要履行好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的建立,索證就是商戶在進貨的時候要索取生產廠家,或者生產經營者的生產許可證或者是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
被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事件接二連三,令人擔憂。我國不斷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的懲罰力度。5月4日,最高法、最高檢發布施行了《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從嚴量刑。
當公眾還為地溝油、工業明膠、病死豬肉等食品安全事件憂心忡忡時,毒生姜再度來襲。如何根治?人們寄予希望于新的司法解釋能給有毒食品事件解毒。近日兩高發布的新司法解釋中,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細化了定罪量刑標準,最高可判死刑。
“我希望以后生活在一個比較安全的食品安全、飲水安全,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環境里面,這是每個人的期盼吧”,“食品安全每個人都離不了,刑法重一點,犯罪人都不敢了,對老百姓來說是個福音”,市民紛紛這樣表示。
新的司法解釋對監管瀆職也提高了量刑標準,最高可判十年。對此,東方今報評論員盛大林認為:“執法做的不夠,提高量刑標準也是一種警醒吧,增加責任感,這個做法有他的積極意義”。
當前食品安全形勢仍十分嚴峻,從2010年到2012年,我國制售有害食品的案件3年內增加了9倍。鄭州天基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曙光認為,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犯罪頻頻出重拳,先后采取了經濟重罰、終生不得經營等嚴厲辦法,直到此次列入刑法,力度越來越大:“從民事的、行政的、一直到刑法的這個角度,并且在量刑力度上做了一個改變,都說名我們在這方面的力度是不斷加大的,并且這個加大是全方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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