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市經三路上的一家定點醫保藥店,各種食品、飲料、化妝品等生活用品一應俱全,除了藥品之外,這些生活用品也都可以刷醫保卡來購買:
店員:“需要點什么?”
記者:“菊花茶。”
店員:“八寶菊花,12塊錢一包。”
記者:“蘆薈膠有沒有?”
店員:“有,一共50塊錢。”
記者:“能刷醫保卡么?”
店員:“是你本人的不是?”
記者:“是,能刷吧?”
店員:“嗯,輸密碼吧。”
記者:“咱們這兒是不是什么都可以刷醫保卡?”
店員:“是。”
記者仔細查看了藥店打印出來的職工就醫項目明細表發現,上面顯示的刷卡項目名稱并不是記者購買的菊花茶和蘆薈膠,而是同等價格的金嗓子喉寶。對此,藥店的工作人員解釋說:
“換了個名字,那兩個沒辦法刷,還是那么多錢。”
在鄭州市金水路上的一家定點醫保藥店,記者想要購買一盒價格為15塊錢的美白面膜,當工作人員得知記者想刷醫保卡而又忘記帶卡時,給出了這樣的建議:
“你沒帶醫保卡拿現金先買,你下次過來我把錢退給你再給你刷卡。”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參保者用醫保卡在藥店刷卡購買日用品的現象十分普遍,大多數參保者都對醫保卡的性質及使用范圍存在誤區,認為醫保卡里的錢就是個人的錢,可以自由支配,這也為藥店的違規操作提供了溫床。參保者王女士:
“藥店里邊洗衣粉、牙刷、香皂、護膚品也可以用醫保卡刷卡,這些東西過去都買過。醫保卡里的錢你不用的話你也提不出來,買點日用品覺得怪實惠。”
省社會醫療保險中心醫療管理科科長楊國鄭表示,醫保卡雖然是個人賬戶,但卡里的醫保基金是由個人繳納費用和單位繳納費用共同組成的,是國家給予群眾的醫療福利,不能隨意支配:
“醫保賬戶里面的錢雖然屬個人所有,但是它還是醫保基金組成部分,使用就要嚴格受社會保險法的約束,社會保險法規定的范圍才是它可以使用的范圍。”
《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保卡只能用于購買藥品以及支付急診搶救時個人負擔費用,使用醫保卡購買生活用品、保健品以及醫療器械都屬于違規行為。
楊國鄭認為,藥店妄想在醫療保險這塊“大蛋糕”上多分得一杯羹,對醫保卡的使用禁令置若罔聞,是醫保卡變身購物卡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藥店肯定是逐利行為,它想擴展自己的經營范圍,讓自己利益最大化。”
同時,監管不到位也讓藥店有機可趁,要從根本上杜絕藥店違規刷卡行為,就要加強監督管理,加大懲罰力度,楊國鄭:
“定期不定期的實地監管,根據違規情節的輕重,我們會給予拒付相關款項、扣除考核評分、暫停服務、解除協議等等。如果咱們的參保職工發現定點醫院或定點藥店有違規使用醫保卡的情況,可以撥打87558000或65742316進行舉報。”
楊國鄭提醒參保者,違規使用醫保卡,看似得到了實惠,實則損害了自身的醫療保障:
“平時你不注意個人賬戶的積累,一旦得了重病大病,需要比較高額的醫療支出的時候,就會對你的就診帶來麻煩。希望咱廣大參保職工珍惜自己的救命錢,不要平時隨便就把他花出去了。”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用醫保卡購物現象,與醫保卡的功能太過單一有關,建議將醫保卡的功能拓展到醫療保健領域,使醫保不僅在生病之后給予補償,更要在生病之前起到預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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