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廣電全媒體記者 黨忱)截止2月26日(正月十六)凌晨0點,鄭州市區已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中剩余未燃放的煙花爆竹該如何處理成市民關心問題,經銷商表示目前沒有回收打算。
春節期間,大家都喜歡放點煙花爆竹來烘托節日氣氛,可是允許燃放時間過去后,一些市民發現家中還有剩余的煙花爆竹,如何來處理這些存貨,市民徐先生有些無計可施:
“買了一些,但是沒有放完,禁放了之后,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
由于放在家里擔心安全,有市民建議,經銷商可以選擇回收,許先生:
“沒放完的話,能回收就回收唄,那樣安全一點。”
記者為此詢問了河南省供銷總社所屬的煙花爆竹銷售處,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沒有安排開展回收工作,市民可以選擇到郊區集中燃放:
“俺不回收,誰也不敢回收這東西啊,弄個車拉到郊區幾個人往那一坐,一點,妥了。”
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危暴大隊副大隊長劉成俊告訴記者,依據《鄭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26日零時起,在鄭州市建成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如發現違規燃放現象,將會處以最低200元的罰款,劉成俊:
“對于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可以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進行治安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背景鏈接:鄭州市城市建成區包括:三環路以內中心城區、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北部組團(北三環路以北至連霍高速區域)、東南部組團(宇通工業園,金岱工業園等)、須水組團、惠濟新區等,不包含上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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