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鄭州市將對超標和冒黑煙上路的車輛展開抽查。一年后,鄭州市內未貼環保標志上路的超標車,將受到公安交通部門的處罰。
據了解,鄭州市環保、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將成立聯合執法小組,開展道路抽檢和冒黑煙車輛查處工作。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攔截車輛,環保部門進行檢測。對超標車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機動車行駛證,環保部門下發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限期治理。超標車輛經維修、復檢合格后,憑環境保護部門的復檢合格證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當日發還機動車行駛證。逾期拒不治理的,由環保部門予以處罰。
此外,從2013年9月1號起,將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專項檢查工作,并從2013年12月1號起進行處罰。(河南臺記者管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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