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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街頭電子屏滾動曝光失信被執行人
映象網訊(記者 王韶卿 通訊員 陳學敏)2013年5月,被告李某因做生意資金周轉困難,向原告張某借款30萬元,并約定借款期限為3個月,約定如果違約按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支付利息,當日原告履行了付款義務,被告李某向原告出具借條一份,借款到期后,被告李某未償還原告本金,后經原告多次索要無果后訴至法院。
經法院依法審理后,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被告分四次償還原告借款,從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5月1日止償還完畢。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后,李某未履行法律所確定的義務,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李某至今仍未履行法定義務,法院依法將李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2018年5月15日,李某的頭像、姓名、地址等信息出現在鄭州市街頭的LED電子顯示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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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街頭電子屏滾動曝光失信被執行人
據了解,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為破解“執行難”放出“大招”,在人流量集中的紫荊山路與東大街交叉口的中原珠寶城大型LED電子顯示屏上曬出了21名失信被執行人的頭像、姓名、身份證號、地址、被執行內容以及舉報電話等信息,引起過往群眾的圍觀和熱議。
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利用電子信息屏曬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托失信聯合懲戒暨集中曝光“老賴”宣傳月活動,讓失信被執行人在更廣范圍內曝光,也讓更多群眾知曉、支持、配合法院的強制執行工作,共同構建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