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2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學校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各所學校要增設專職安全副校長,學校周邊的歌舞、游戲等娛樂場所和網吧等將被依法取締。
本報訊 2月12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學校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各所學校要增設專職安全副校長,學校周邊的歌舞、游戲等娛樂場所和網吧等將被依法取締。
鄭報融媒記者 李娜
《意見》要求,我省要建立學校安保隊伍,配備專職安全保衛人員或者受過專門培訓的安全員。各地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將校園安全保衛服務交由專業保安服務公司提供,安保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歲。
同時,校園要實行封閉化管理,完善學校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并根據條件在校門口設置硬質防沖撞設施,阻止人員、車輛等非法進入校園。
在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方面,要改革完善專門教育制度,健全專門學校接收學生進行教育矯治的程序、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公安部門、司法機關要堅決依法懲處。
同時,教育部門要健全學校對未成年學生權利的保護制度,對體罰、虐待、性騷擾等侵害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及早發現、及時處理、從嚴問責;對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配合公安部門、司法機關依法嚴格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