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公辦幼兒園經費核撥辦法,將原來主要按教師編制對幼兒園分項安排人員、公用和專項經費,改為按照幼兒園招收幼兒數量和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安排綜合財政撥款;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行獎補;對普惠性幼兒園家庭困難兒童發放生活補助費。
改革公辦幼兒園經費核撥辦法,將原來主要按教師編制對幼兒園分項安排人員、公用和專項經費,改為按照幼兒園招收幼兒數量和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安排綜合財政撥款;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行獎補;對普惠性幼兒園家庭困難兒童發放生活補助費。
12月5日,全省完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政策解讀視頻會議在鄭州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河南省政府決定從2018年春季學期起逐步完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支持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
公辦幼兒園——經費核撥辦法發生變化
“改革公辦幼兒園經費核撥辦法,將原來主要按教師編制對幼兒園分項安排人員、公用和專項經費,改為按照幼兒園招收幼兒數量和公辦幼兒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安排綜合財政撥款。”河南省財政廳教育事業處處長陳靜介紹說。
具體的標準是怎樣的呢?公辦幼兒園年生均財政撥款基準定額為:市級幼兒園5000元,縣(市、區,含鄉鎮及以下)獨立設置幼兒園3000元,特殊教育幼兒園和隨班就讀殘疾幼兒10000元(含民辦)。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將會得到獎補資金
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不僅涉及公辦幼兒園,還涉及民辦幼兒園。
陳靜介紹,對教育部門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標準給予生均獎補,每新增1個標準班按照市轄區、縣(市)及以下分別不低于7萬、5萬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獎補資金從何而來?陳靜說,“所需資金由所在縣(市、區)財政承擔,獎補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鼓勵各地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面向大眾、收費合理、質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務。”
家庭困難兒童——發放生活補助費
脫貧攻堅是當前重大的政治任務和最大的民生工程,完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的機制中也包含了對家庭困難兒童的資助。
對經教育部門認定的普惠性幼兒園家庭困難兒童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費;在此基礎上,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在園幼兒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標準補助保教費,保教費補助資金由省財政統籌解決,確保適齡兒童幼有所育。幼兒園應當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5%的經費,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幼兒園教職工——實行同工同酬
河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二處處長劉林亞介紹,長期以來,公辦幼兒園教師數量不足、非在編教師待遇偏低是制約普惠性資源擴充和保教質量提高的重要因素。
而這些問題正是此次所要破解的的。《關于完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的通知》明確按規定比例補足配齊幼兒園教職工,落實公辦幼兒園非在編教職工工資待遇,實行同工同酬;引導、監督民辦幼兒園配足配齊教職工并保障其工資待遇。(記者 許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