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宣布,自2015年3月3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據悉,利用二手房交易營業稅來調整樓市早已有之。早在2008年12月,國務院決定將營業稅征免年限從原政策中的5年改為2年,而在2011年初,為了平抑房價過快上漲,國務院又決定將營業稅征免年限從原政策中的2年改為5年。
對此,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員、財經評論員嚴躍進表示,財政部此次對營業稅全額征收的免征期,由過去的5年轉變為2年,這使得住房銷售市場得以活躍。過去很多購房者礙于此類住房的營業稅成本,只能將此類住房以五年的期限進行持有,這會阻礙住房市場的成交和房產資源的流動。
而現在改變為兩年,使得很多改善性購房者的需求得到積極釋放,即可以將部分住房進行拋售,從而換購相應的更大戶型的住房。此類稅費政策調整的背后,體現了住房市場金融財稅政策的優化,對于鼓勵市場成交以及市場信心提振是有利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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