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住建部發布“關于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有關運行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租戶可以換房,低收入家庭應直接減免租金,不宜采取“先現收租金后補貼”的方式。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表示,全省將遵照執行。
去年7月,鄭州出臺公租房新政,取消收入和戶籍雙重門檻。遵照公租房按歸屬地原則申請,即戶籍在哪個城區,只能申請租賃該城區房源。
住建部的規定明確,經公租房所有權人或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承租人之間可以互換所承租的公租房。
“住建部規定很明確,是為了通過互相調配房源,讓租戶到距離上班、就學更近的房源租住。”鄭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說。
在租金方面,住建部的新規有不少亮點。對于新增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租房,應采取租金減免方式予以保障,不宜按公共租房租金水平先收后返。(記者 王磊)
原標題:住建部發布公租房管理新辦法 允許租戶之間互相換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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