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作人員表示,工商部門會到場核查,如果情況屬實,該公司屬于異地經營的情況,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如果該公司以后要來工商所變更業務必須變更地址。
市民高先生發現,自家的房子竟然被一家公司用作了注冊地址。他在海淀工商分局查詢發現,注冊公司曾提交一份其愛人和孩子簽字的住所證明,但家人對此并不知情。而注冊公司的電話也始終無人接聽。他向工商部門投訴后,工商部門表示,會到場核查,如果情況屬實,會將這家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單。律師表示,該公司侵犯了業主的民事權利,應該賠償損失并立即停止侵權。
房屋莫名注冊公司
高先生在上周發現,他在海淀區蘇州街長遠大廈18號院的一處住房赫然出現在一家公司的工商登記注冊基本信息上。他告訴北京晨報記者,他在2005年以愛人和孩子的名字購買了這處商住兩用的房子,此后一直閑置。日前,他想把房子出租給一家公司。這家公司需要使用地址進行注冊,查詢時卻發現,高先生的房屋早已有公司的注冊信息。高先生趕緊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上查詢,發現自家的住址在2005年就被一家公司注冊了。“是一家文化交流公司,我之前根本沒聽說過。”
隨后,高先生來到海淀工商分局,通過查詢發現,這家公司在登記注冊時按要求提交了一份欲購房證明,在這份住所證明“產權人證明”一欄中,寫有“同意將上述地址提供給該公司使用”,上面還有高先生愛人和孩子的簽字。“這份證明不是我們提供的,沒經過我們的同意。簽字更不是我愛人和孩子的。”
業主擔心被人討債
發現房屋被莫名其妙注冊為別的公司后,高先生非常擔心,“如果注冊公司出現債務問題,會不會有人找我討債?現在我要出租房屋都不行,這個問題誰負責?”他稱,他從未將房子租給其他人。
記者通過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查詢,發現使用高先生房屋注冊的公司為“北京華夏希望教育文化交流中心”。該公司已經兩年沒有進行年檢,經營狀態為開業。記者多次撥打頁面所留的聯系電話,但無人接聽。高先生說:“他們的注冊地址是我家,但辦公地點不在這兒,電話也打不通。”隨后,記者在“北京工商e網通服務平臺”上查詢發現,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辦理執照需要提供住所使用證明,具體為“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房產證復印件。產權人為自然人的應親筆簽字,產權人為單位的應加蓋公章”。
工商部門將實地考察
對于此事,北京工商局熱線的工作人員稱,注冊公司在登記注冊時需提交住所使用證明,但不需要產權人到場,也不需要產權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原件。如果發現注冊公司提供虛假證明,房東可到工商所的投訴舉報平臺舉報。工作人員表示,工商部門會到場核查,如果情況屬實,該公司屬于異地經營的情況,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如果該公司以后要來工商所變更業務必須變更地址。
北京康普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立宏表示,如果注冊公司提交虛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該公司應該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此外,該房屋被注冊公司,并不會影響居住。但如果房屋所有權人轉讓該房產或者出租給企業注冊,則可能存在因“買賣不破租賃”,注冊企業一直留在注冊地,導致房屋難以出售或者出租。
北京晨報現場新聞
記者 張靜雅 線索:高先生
原標題:房產被注冊公司房主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