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購房者向本報反映,位于鄭開大道的雅居樂·春森湖畔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公開違規預售。對此記者以購房者身份進行了走訪了解。
2016年5月3日,鄭州市房管局發布《關于繼續做好商品房預(銷)售行為規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違規組織預售,也不得以認購(包括認定、認籌、登記、選號等)等其他方式進行變相預售。買房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維護百姓利益,保持良好的市場秩序,需要房企的遵法守規,更需要政府職能部門的有力監管。
近日有購房者向本報反映,位于鄭開大道的雅居樂·春森湖畔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公開違規預售。對此記者以購房者身份進行了走訪了解。
1、違規認籌:五千抵一萬
2017年12月23日,在售樓部的接待中心,記者看到一片繁忙景象,經了解得知是之前客戶前來辦理手續的。當咨詢雅居樂春森湖畔是否有活動時。售樓員表示:“目前我們的西區4號樓馬上開盤,現在有一個5000元抵1萬元的認籌活動。來現場交5000元認籌后,相當于你買房優惠5000元。”在記者問起有沒有預售證時,置業顧問說:“目前4號樓還沒有拿到預售證,我們正在辦理,預計今天能拿過來?!?同時在售樓部現場,記者并沒有看到即將開盤的4號樓的預售證。
據了解,雅居樂春森湖畔是繼2012年雅居樂入鄭打造雅居樂國際花園后的第二個項目,而我們知道,做為港交所掛牌上市的國內知名商業地產企業,雅居樂不但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還擁有一套完整、誠信的經營模式和社會責任感。雅居樂的口號為“雅居樂用實際行動展現對社會的責任與關懷,為構建和諧城市、和諧社會努力?!薄2贿^,我們看到在此次雅居樂春森湖畔認籌事件中,雅居樂春森湖畔卻背離了雅居樂的誠信、嚴格與社會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