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記者從南昌路派出所獲悉,轄區內小區居住在10樓、11樓的兩戶居民家里被盜,手機被盜,隨后支付寶中1萬多元被轉走。
記者董楠通訊員魏孝群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南昌路派出所獲悉,轄區內小區居住在10樓、11樓的兩戶居民家里被盜,手機被盜,隨后支付寶中1萬多元被轉走。南昌路派出所根據現場提取的手印和腳印,經過比對發現,案發現場遺留的多種痕跡物證與有過盜竊犯罪記錄的前科人員陳某相符。最終,民警將今年3月份剛釋放的陳某抓獲,而嫌疑人陳某是被盜者的樓上鄰居。
8月2日,澗西區南昌路附近某小區10樓住戶唐某起床后發現,自己和同住朋友的手機都不見了。“被偷了兩個手機、一個錢包和朋友的相關證件。”唐某說,當天上午補辦手機卡后,發現當天早上6時許自己支付寶中的10300元被轉走了。
8月7日,居住在同一棟樓的11樓居民童某早上起來后,發現剛買不到一周的手機丟了,經過查看,掛在門口的挎包也不見了。事發當天,童某買了新手機補辦了手機卡,發現早上7點左右自己的支付寶被人多次操作轉賬,但只有400元顯示操作成功。
南昌路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技術人員對兩起案件現場進行了認真細致的勘查,案件大隊一中隊迅速對案件進行并案偵查,并對以前所發的本市同類未破案件進一步串并案偵查。最終,刑偵技術人員通過對案發現場勘查提取的手印、腳印等遺留的痕跡物證進行認真比對分析,發現案發現場遺留的多種痕跡物證與有過盜竊犯罪記錄的前科人員陳某相符。
民警介紹說,陳某今年22歲,分別于2015年、2016年兩年內因盜竊等犯罪先后三次被法院判處刑罰,2017年3月份剛剛釋放。據陳某介紹,他居住在和被盜的兩家失主同一棟樓內的12樓,8月2日凌晨,通過自家窗戶往下看發現10樓窗戶開著,便爬到10樓,通過空調架翻窗入室作案,偷走手機和相關身份證件后,順利重置了支付寶密碼并轉走1萬多元。
8月7日凌晨,陳某用同樣的方式,又翻窗進入11樓住戶家里,偷走手機和挎包后,轉走失主支付寶里的400元錢。
目前,經報檢察院批準,南昌路派出所已對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陳某依法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