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鄭州市從2017年3月1日起,將按該通知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和證書工本費。其中,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
28日晚間,記者從鄭州市國土資源局獲悉,根據《鄭州市物價局 鄭州市財政局關于轉發<河南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鄭價公[2017]3號)的精神,鄭州市從2017年3月1日起,將按該通知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動產登記費和證書工本費。其中,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80元,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每件550元。
上述費用按件收取,登記申請人需在領證前到不動產登記大廳收費窗口繳納相關費用,憑開具的“河南省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登記受理憑證和身份證件等領證材料到領證窗口領取不動產權證書。收費窗口僅支持銀聯借記卡(不支持信用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