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曹女士向記者反映,想把過世父親名下的房產繼承到母親名下,到房管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咨詢后,被告知最好辦理公證,而公證處要求她開具父親和母親的“夫妻關系證明”。
結婚證丟了,民政部門也沒早期登記檔案,咋證明夫妻關系
繼承房屋北京不再強制公證!
鄭州可否借鑒?
本報訊父親過世,需要將其名下的房產繼承到母親名下,由于父母的結婚證丟失,鄭州市民曹薇(化名)被二老的“夫妻關系證明”難住了。昨日,曹女士向大河報記者反映,想把過世父親名下的房產繼承到母親名下,到房管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咨詢后,被告知最好辦理公證,而公證處要求她開具父親和母親的“夫妻關系證明”。
然而,按照鄭州市的規定,已經不允許開具“親子關系、親屬關系、夫妻關系、婚姻關系等證明”。這事兒,咋辦?
反映
繼承房產找不到結婚證,公證處要求開“夫妻關系證明”
“我父親六年前去世,現在,我們需要把父親名下的房屋過到母親名下。經過咨詢,最好的辦法是辦理繼承,但是沒想到碰到了尷尬事兒。”這些天,曹薇為這事兒很犯難。
據曹薇介紹,她曾專門到房管部門和不動產登記部門咨詢,聽工作人員說:要么辦理公證,要么走法院判決,“我們想了想,還是打算辦理公證。”
隨后,曹薇和母親來到鄭州市綠城公證處,沒想到,公證處工作人員的一句話把兩人弄蒙了,“對方說,需要我們開具我父親和母親的夫妻關系證明。”曹女士說,這讓她和母親都很為難,因為母親已60多歲,當年領的結婚證就是一張紙,早已找不到了,而父親也已離世多年,該咋證明二老的夫妻關系呢?
疑問1
戶口本上已顯示夫妻關系,為啥還要證明
“雖然證明我父母結婚信息的那張紙沒有了,但是,我們家的戶口本上,有顯示父母夫妻關系的信息,為啥公證處不認?”事后想想,曹女士有些不解。
對此,記者咨詢了鄭州市多家公證處。據知情人介紹,公證處不認可戶口本上“夫妻關系”信息的原因,因為戶口本由公安部門負責,相關信息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夫妻雙方后來離了婚,而又沒有及時到公安部門更改信息,那么,戶口本上顯示的夫妻信息就是不準確的,公證處不認可戶口本上“夫妻關系”信息,就是為了盡可能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
記者隨后從鄭州市公安部門了解到,公證處擔心的情況確實存在,可作為公安部門,目前的確不能實時掌握居民的婚姻狀況。
疑問2
民政部門沒早期婚姻登記檔案“夫妻關系”該咋證明?
曹女士又試著找婚姻登記部門,咨詢能否查詢父母當年的結婚登記檔案,結果,也讓她失望了。據所在轄區婚姻登記部門的工作人員介紹,曹女士的父母結婚是約40年前的事,由于歷史原因影響,并沒有他們的婚姻登記檔案。
記者咨詢了省民政廳、鄭州市民政局及所轄區域的婚姻登記部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由于各地婚姻檔案管理啟動要求較晚,婚姻檔案建立時間不一,導致早期的婚姻登記檔案不夠齊全,更早之前的婚姻登記檔案,則根本沒有,因此,當一些人需要查詢多年前登記結婚的婚姻檔案時,會遇到查不到相關檔案的困難。
早在2015年11月初,鄭州市民政局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通知后,也已停開規定范圍之外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那么,曹女士的母親該咋證明和已去世丈夫的“夫妻關系”?
“這的確是讓人無奈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工作中多次遇到這類咨詢,當事人可以試著到一方所在單位幫助證明,比如,可以通過查一方當事人的人事檔案,里面有顯示家庭成員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證明一方去世時,仍與另一方存續夫妻關系。不過,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沒有單位的話,想出具這類證明就沒辦法了。
工作人員還提醒,為盡可能避免“夫妻關系”證明難題,應盡早通過及時補證來防范,尤其是年邁夫妻,趁雙方都在時補證,能減少不少麻煩。
建言
繼承房屋北京不再強制要求公證,鄭州可否借鑒
“我專門查了資料,網上說,北京繼承房屋,不再強制公證。”昨天,曹薇吐槽。
記者查詢發現,北京的確出臺繼承房產新規:從2017年1月1日起不再強制公證。
記者聯系到鄭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下屬某分中心的工作人員。他介紹,按照曹女士的情況,建議盡量辦理公證。如果不辦理公證,她父親的火化證明、身份注銷證明原件需要收上來,辦理公證后,這些證明公證書里都有了,就不需要收取原件了。
鄭州市國土資源局一位知情人士稱,去年,司法部出臺了一份關于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這意味著伴隨房屋遺產繼承事項多年的“公證”環節已不再成為必需。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由申請人選擇是否需要公證。
但是這位知情人解釋,因為不動產登記部門人手有限,如果辦理房屋繼承的老百姓不辦理公證,他們很難對繼承人進行調查。公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在這方面比較權威,能夠避免出現問題。
北京是怎么走繼承房屋的程序的?記者從北京市規劃國土委了解到,公證不再是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前置條件,但為了確保市民財產安全,市規劃國土委對查驗環節也進行了嚴格規定。
根據北京市的規定:選擇公證的繼承人,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登記部門按照原有相關規定辦理。選擇不公證的申請人,則可以向檔案窗口申請查詢擬繼承(受遺贈)的不動產登記有關情況。登記大廳將先查詢此房產是否可以登記、進行繼承材料查驗、對申請人進行詢問,經查驗符合條件的進入受理、審核、公示、登記環節。
簡言之,經過查詢、申請、查驗、詢問、受理、審核、公示之后,繼承了房產的申請人就可以進入登記環節,拿到房本了。
省內房產界業內人士介紹,北京簡化程序的辦事方式,值得鄭州市有關部門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