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意見》在多處對于公眾關心的土地與房屋財產問題作了說明和安排,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等。
11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簡稱《意見》)發布。
引人矚目的是,《意見》在多處對于公眾關心的土地與房屋財產問題作了說明和安排,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等。
《意見》的發布,將對公民的土地與房屋權益保護釋放哪些新信號?
【焦點1】
70年使用權到期怎么辦?
關鍵:研究續期法律安排
《意見》:
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專家解讀: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常鵬翱:
《意見》傳遞了一個重要信號:既然研究的是續期的法律安排,并強調形成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那么就意味著,對于個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政府會收回的擔心是不必要的。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
續期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慮:一是不夠70年的,到期后必須都續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動續期,相當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個無期限的物權,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國家不必每次續期每次都收費;三是到期后經過自動續期變成永久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之后,應當確定使用權人與國家所有權人之間的關系,可以考慮收取必要而不過高的稅金,但應當經過立法機關立法決定。
【焦點2】
如何遏制征地與拆遷的矛盾?
關鍵: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
《意見》:
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適用的公共利益范圍,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細化規范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遵循及時合理補償原則,完善國家補償制度,進一步明確補償的范圍、形式和標準,給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