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昨日晚間發出消息,貸款申請人單方繳存狀況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狀況同時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昨日晚間發出消息,為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防范貸款風險,公平、合理使用住房公積金,該中心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作出調整,如暫停辦理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4月20日,這些新規定開始實行。
【規定1】
夫妻雙方單筆貸款額度
不超過60萬元
貸款額度方面,貸款申請人單方繳存狀況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狀況同時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這和住房公積金額度吃緊,以及額度的科學調配不無關系。據河南商報記者了解,2015年,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73萬筆,共32.05億元,幾乎高出2014年的數據一倍,2014年前述兩個數據分別為0.48萬筆和16.54億元。
而此前,鄭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6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45萬元。
【規定2】
暫停“商轉公”貸款業務
2015年,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新政,5月1日起,對于已經辦理過商業貸款的,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就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但此次新規顯示,從2016年4月20日起,暫停辦理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同時規定,對于已辦理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次申請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次新規對貸款人的逾期情況也有約束。如貸款申請人、配偶和共有人信用記錄中存在逾期記錄的,需合并計算,累計逾期超過6期,單筆連續逾期超過3期的,不予貸款。
新規顯示,貸款申請人在該中心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查詢證明”中無此套住房信息,同時無法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的交易證明,仍會認定為“家庭有住房”。為合理使用住房公積金,開發商備案樓盤在市區內,建高層的需建到2/3,多層的需封頂,郊縣樓盤均需封頂。此種情況,方可允許使用公積金。
原標題:河南省直公積金貸款暫停“商轉公” 夫妻單筆不超過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