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鄭州市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召開,決定即日起至12月底將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違法建設專項整治,重點對已認定違法建筑、城中村城郊村違法加擴建行為和鐵路沿線違法建設開展強力整治,對新增違法建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拆除。
近期以來違法建設出現反彈,城中村、城郊村加建擴建現象突出,安全隱患增大,鐵路沿線違法建設影響到鐵路運輸安全。昨日,全市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召開,決定即日起至12月底將開展為期一個半月的違法建設專項整治,重點對已認定違法建筑、城中村城郊村違法加擴建行為和鐵路沿線違法建設開展強力整治,對新增違法建設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拆除。
此次專項整治的范圍為市內5區及4個開發區,整治內容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
第一,2014年1月1日以來相關執法部門已做出拆除決定的新增違法建設和在建違法建設項目,一律予以拆除。
第二,城中村、城郊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房,原則上不得超過3層,對正在加建擴建的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原有3層以上違法建設予以拆除。
第三,對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的現有建筑進行全面排查,屬違法建設的,予以拆除;屬合法建筑的,對建筑進行加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果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予以拆除。鄭州鐵路局前期已排查明確的17處違法建設,予以拆除。
此外,市住房保障部門對于擅自變更規劃或對原合法建筑進行翻建、加建、擴建及改變原房屋使用性質的項目,將依法限制房屋產權登記、交易、抵押;公安、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將停止辦理新增違法建設的生產、經營許可等手續,并運用監管手段逐步糾正利用已有違法建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單位將停止為新增違法建設提供相關服務,并對已有的違法建設逐步停止服務,對確定拆除的違法建設將及時停止供水、供電、供氣。(記者 劉凌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