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張先生到鄭州北三環汽配車飾廣場辦事,臨走時車子被該廣場管理處保安上了鎖。保安稱,“汽車占壓消防通道,需交20元罰款才能解鎖”。
昨天,張先生到鄭州北三環汽配車飾廣場辦事,臨走時車子被該廣場管理處保安上了鎖。保安稱,“汽車占壓消防通道,需交20元罰款才能解鎖”。
記者調查發現,該管理處以此為名,對違規停車收取20~150元不等罰款,有時“買煙”、“買手電筒”即可免罰。該管理處鎖車、罰款是否合法?記者進行了調查。
【事件】車被上鎖,不交“罰款”不開鎖
昨天,張先生駕車到北三環附近的汽配車飾廣場辦事,將車停在廣場入口的路邊。半個小時后,他發現車前左輪被人上了鎖,雨刷下放著一張紙條。張先生根據紙條提示的地址,來到北環汽配車飾廣場管理處監控中心。該中心工作人員告訴他,消防通道禁止停車,繳納20元錢罰款,才能將車開走。
“我讓對方給我開個收據,他也不開。只說不交錢,鎖就不開。”張先生說,他因趕著去辦事,只好給錢離開。
昨天,記者來到北環汽配車飾廣場管理處。在該處監控中心門口,記者遇到了某搬家公司的小李,他剛與保安就“鎖車”一事理論過。他說,昨天早上,他幫羅馬假日小區一業主搬家,“我看到了路邊禁停標志,小區保安說停一會兒沒啥事。誰知,停了半個小時,車子便被上了鎖。”小李稱,工作人員向他索要100元開鎖,小李不愿掏錢,并叫來搬家業主與對方理論。最終,業主掏出20元,小李才將車開走。
【調查】買煙和手電筒,可免交罰款
昨天,記者在北三環汽配車飾廣場見到,廣場入口處道路南側,路邊豎著“消防通道,禁止泊車,違者后果自負”牌子,地面上寫著黃色的“消防通道”字樣。然而,廣場入口處道路兩側,依然停滿了私家車。35輛車中有12輛汽車被上了鎖,這些車的雨刷下都夾著一張紙條(如圖)。
提及“收費”一事,羅馬假日小區業主趙先生也向記者吐苦水。他說,自己因此已被管理處罰了3次。“第一次,保安讓我交了20塊;第二次,讓我買一盒煙;第三次,讓我買個手電筒。”趙先生稱,該廣場“收費”也沒統一標準,根據停車時間和汽車大小收費20元~150元不等,罰款后也不開任何票據。
“遇到熟人,不鎖車。鎖的都是陌生車輛。”趙先生稱,不少人拒交罰款,多次與保安發生肢體沖突。
隨后,記者以“一輛面包車被鎖”車主身份來到了監控中心。一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稱,“繳納20元錢,才能開鎖放行”。
記者問其罰款依據,對方說:“車停在消防通道上,到哪兒說都沒理。交了錢,趕緊領車走吧。”見記者沒掏錢的意思,該工作人員便請記者離開,并把大門鎖了起來。
【進展】“收費”已違法,相關部門已介入
昨天,記者聯系到北環汽配車飾廣場相關負責人劉先生,他承認了“車輛堵塞消防通道”罰款一事。他表示,2013年10月,該廣場曾發生一場大火。當時,因路邊停車占壓消防通道,消防車無法進入,造成巨大損失。之后,他們便加強了對消防通道停車的管理。
“我們也是實在沒辦法,消防部門經常檢查,一發現消防通道被占壓,就罰我們。”劉先生稱,他們想用這種方法,來提醒大家不要違規停車。
采訪中,劉先生一直強調,“罰款并不是目的”。但對于記者“為何有的車上鎖,而有的車不鎖”“停車收費標準不一”“工作人員為何索要香煙、手電筒”等問題,劉先生并未直接回答。
河南中錦律師事務所李鵬輝律師稱,該廣場管理處的收費行為,實際上是在行使行政執法權,但這一權力只能由公安、消防部門依法行使。因此,鎖車收費本身也構成了違法。
昨天,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會指派相關城區消防大隊到現場,對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進行核實查處。鄭州市停管中心惠濟大隊接到舉報后稱,將到現場查看,若該處存在違法行為,他們將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