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總房價的1%”和“差價的20%”兩種執行情況都存在,但是,稅務系統已經升級,后者是趨勢。
傳鄭州二手房開征“差價20%”個稅知情人士表示能查到房屋原價格的按“差價20%”繳無法查到房屋原價格
二手房交易個稅仍可按1%繳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個稅咋交?昨日,有消息稱,鄭州已開始嚴格執行“差價的20%”政策。
河南商報記者多方求證得知,目前,“總房價的1%”和“差價的20%”兩種執行情況都存在,但是,稅務系統已經升級,后者是趨勢。
求證1
開征“差價20%”個稅?鄭州已執行
昨日,有消息稱,本月8日起,由于鄭州市稅務系統已經升級,所以,對于能查到房屋原來交易價格的房子,在上市交易時,嚴格按照“差價的20%”征收個人所得稅。并且,即便納稅人的房子原始發票丟失,仍能通過系統查詢房屋原來交易價格。
消息傳開后,有讀者向河南商報記者詢問,市區里的老房子也按20%的標準嗎?也有人問,鄭東新區的房子出手時,前段時間還能按總房款的1%繳納個稅,以后就只能按差價的20%征收了嗎?鄭東新區農業東路沿線的幾家房產中介人士說,鄭東新區二手房交易所產生的個稅確實嚴格執行“差價的20%”政策,但“總房價的1%”這個政策還可以執行。
求證2
還能按1%繳?目前征收仍分兩種
對于上述消息,昨日,河南商報記者來到鄭州市房管局辦事大廳的地稅窗口進行求證。其工作人員稱,“總房價的1%”這一政策仍然存在,但是,只要在系統上能夠查到房屋原來交易價格,就嚴格按“差價的20%”執行。
鄭東新區地方稅務局一位主管人士向河南商報記者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二手房交易必須執行“差價的20%”相關通知,但是,實際上,鄭東新區絕大部分二手房交易都執行的是這個規定。
昨日,河南商報記者先后聯系到鄭州市地方稅務局和鄭州新區地方稅務局,兩部門有關人士均表示,目前執行的還是上述“老政策”。對于記者所提到的鄭東新區已按“差價的20%”執行,鄭州新區地方稅務局人士表示,需向業務部門了解情況后再答復。
昨日,河南省地方稅務系統一位內部人士向河南商報記者說,其實,關于二手房交易中所產生的個稅,這兩種征收辦法早已有之。他說,無法查到房屋原來交易價格的,比如房改房,按總房價的1%計征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