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將在6月前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建立不動產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不動產信息共享平臺。3月16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公布,進一步提出“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6年內要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
從2010年開始,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工作就已經啟動,但進程緩慢,阻礙多多。
2011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文件提出要建設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住建部第一期提出要求40個重點城市在2012年年底建成“本城市的數字化住房個人信息系統”,進而實現這40個城市與住建部的聯網。
2013年上半年,基本實現了全國40個房地產市場重點監測城市與住建部的聯網,但對于存量房的登記尚未完成。
同年,國務院在有關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國五條)中,提出要在“十二五”末設區城市基本實現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
去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國土資源部承擔,要求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公開查詢系統。其中就包括最為公眾關心的住房統一登記。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將在6月前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建立不動產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不動產信息共享平臺。
3月16日,《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公布,進一步提出“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6年內要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
3月26日,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4年左右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