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備受市民關注的中心城區市場外遷工作,又有了新進展。昨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加強對全市市場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文件,要求所有新建市場必須符合鄭州市市場建設總體規劃,不符合規劃的不予審批用地和辦理相關證照。
備受市民關注的中心城區市場外遷工作,又有了新進展。昨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加強對全市市場建設和管理的意見》文件,要求所有新建市場必須符合鄭州市市場建設總體規劃,不符合規劃的不予審批用地和辦理相關證照。
我市規劃布局了十大市場集聚區,為避免重復建設和同質化競爭,將努力把十大市場集聚區打造成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商品集散中心、加工交易中心和價格形成中心。今后,各縣(市、區)、管委會要加強對本轄區新建市場的監督管理,所有新建市場必須符合市場建設總體規劃,并征詢市場外遷工作領導小組書面意見,對不符合規劃的,規劃部門不予規劃設計,土地部門不予審批用地,工商部門不予辦理相關證照。對于已存在的沒有合法手續不按規劃建設的市場,市市場外遷辦將下發整改通知書,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整改。
另外,加快新市場集聚區手續審批,對符合規劃的市場,對其用地手續、規劃編制、建設許可等相關手續,建立“綠色通道”,實行集中辦理,壓縮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在其取得合法土地后,可采取并聯審批的辦法,加快手續辦理,從而加快承接地建設。
凡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市場,由消防機關予以處罰;凡是經營假冒偽劣商品的,依法處理;凡是經認定屬違法建設的,依法拆除。四環以內除規劃的公益性農貿類市場外,原則上一律不再審批新建、擴建商品交易批發市場。市政府將根據市場外遷工作力度,對各縣(市、區)、管委會分年度進行考核,嚴格獎懲。 (記者 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