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3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正式對外發布,在這份長達7000字的文件中,其中17個字最引人注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對于當前老百姓和金融機構都不能放心嘗試的情況,有評論人士認為,推動“以房養老”的重點與難點在于消除公眾和金融機構的種種憂慮。
9月13日,《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正式對外發布,在這份長達7000字的文件中,其中17個字最引人注意:“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此舉即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每月獲得養老金額,也被稱為“以房養老”。房子加養老,老百姓最為關注的兩大熱點問題相互交織,讓以房養老的話題持續發酵,迅速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隨后,北京擬試點推廣“以房助老”,且不需抵讓房屋產權的消息,更是讓“以房養老”的話題熱度再度上升。然而,之前南京和上海等地率先推出的“以房換養”舉措并未得到太多認同。具體到鄭州,目前也已進入老齡化階段,在養老金缺口逐步增大、計劃延遲退休年齡等消息甚囂塵上的背景下,以房養老是不是一條好的出路?其中又存在哪些現實的難題?
【現狀】
“以房養老”備受關注 試點將明年推行
據了解,“以房養老”目前是世界各國流行的一種養老模式,就是房主把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或銀行等商業機構,這些商業機構按照評估得出的房屋價值,按月付給房主養老金,房主依然擁有居住權,直到房主去世,房子產權歸商業機構所有。
在國外,“以房養老”是一種成熟的金融養老方式,但在國內,這種做法卻還處于剛剛起步的階段。事實上,“以房養老”在上海、南京等部分地區早已有實踐,在北京,通過“租房置換”,房屋產權不變更,出租者最終通過租金入住養老院;在南京等地,一些老年公寓要求有60平方米以上的產權房,超過60歲以上的孤殘老人把房產抵押給養老機構,自己免費入住老年公寓,去世以后房屋的產權歸養老機構;上海曾推出老人可將產權房賣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再由中心返租給老人。試點主體既包括政府部門,也有金融機構,但效果并不理想,以致停滯或取消。從以往“以房養老”實踐看,有產權房、年齡在60歲或65歲以上是申請的硬杠。
此次重提“以房養老”這一爭議性話題,迅速引發了輿論的廣泛關注,甚至有人認為,“以房養老”是政府在推卸養老責任,“算計”老百姓房子。有媒體也發出評論:“以房養老”意味著養老金籌集渠道有望拓寬,不再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連續兩次回應“以房養老”問題并表態:“以房養老”只是一種選擇,與基本養老保險沒有關系。
雖然國家層面的試點要在明年上半年推行,但地方政府在此舉措上的熱情很高,包括北京在內的多個省市或在今年內、明年初就落實“以房養老”的試點,其中北京已經明確了變“以房養老”為“以房助老”,其與“以房養老”的區別在于: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擁有獨立產權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須抵讓房屋的產權,可以通過置換住房(或閑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權,獲得更豐富、優質的養老資源。
【觀念】
多數老人尚未接受
國際上通常把60周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或65周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7%,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
相關資料顯示,2010年初,鄭州市65歲以上人口66.9萬人,占鄭州人口總數的8.9%,60歲以上人口超過百萬,人口老齡化比例高于全國7.9%的水平,鄭州已步入老齡化社會階段。而且,隨著現代人壽命的延長,鄭州未來60歲以上的人數肯定會逐漸增多,養老市場的容量也會逐步擴大。
銀發潮洶涌而來,國務院此次提出“以房養老”,意在為老有所養多辟一條路。這一政策,老人領不領情呢?記者走訪了數十位擁有房產的老人,他們的觀點幾乎“一邊倒”,大多數表示自己不會采取“以房養老”的方式。專門來鄭州照顧孫子的李阿姨表示,“老家有兩套房子,已經賣了一套給兒子在鄭州買房當首付,剩下的那套如果抵押給銀行,勢必會影響跟兒子、兒媳的感情。”
持這種想法的還有鄭州市民張大爺,在他看來,房子是自己目前最大的一筆財產了,一開始就是想將來留給兒子的,如果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將房子抵押給銀行,那等到百年以后房子被銀行收走,兒女不得罵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