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鄭州市城鄉規劃局聯合印發了《鄭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導則(試行)》和《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設計導則(試行)》。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兩個《導則》是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的重要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重要依據,是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的尺度。
昨天,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鄭州市城鄉規劃局聯合印發了《鄭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導則(試行)》和《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設計導則(試行)》。
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這兩個《導則》是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的重要標準,是編制、評估和審批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重要依據,是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的尺度。
《導則》對保障性住房提出了以下幾點要求:
規劃要合理:鼓勵企業在道路通達、公交便捷的城市新區、產業集聚區、經濟開發區建設以公租房為主、配套設施完善的大型保障性住房復合社區。
要環保可持續: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符合低碳、環保、可持續的理念,可積極推廣先進成熟、經濟適用、安全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
符合住宅性能標準: 戶型設計應注重精細化設計,宜考慮功能使用的靈活性與可變性;倡導使用空間的功能復合,應合理布置結構的豎向及水平構件,在不改變原有結構布置的情況下,可實現戶內及戶間功能空間靈活分隔和可改造性。
確保工程質量:《導則》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提出了嚴格工程投資和造價管理,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加強質量和安全監管,確保工程質量的要求。
《導則》有針對性地增加了部分限制條款,以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品質。
如:提出住宅使用率控制指標,以合理減少公攤面積,提高得房率(≥65%)。為避免戶型朝向不合理問題,增加了南北向和東西向戶型數量的設置比例(7∶3)。為避免每單元單層住戶過多,對每單元單層戶數的上限進行了限定(每單元單層≤10戶)。對電梯數量的設置明確提出了配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