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均可以提出申請公租房。 個人申請認定程序 個人申請、社區受理、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區(管委)民政部門復審、區(管委)住房保障部門核準、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備案。
申請條件 月入2280元以下、人均凈資產低于16.42萬元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面向社會公開供應的部分公共租賃房項目已經開始裝修,今年下半年將會向社會推出。哪些人員符合申請條件呢?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均可以提出申請公租房。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要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
●無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單身人員除應當符合前面規定的條件外,申請租賃公租房時應年滿法定結婚年齡。
新就業職工要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
●具有鄭州市常住戶口;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月工資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
●本人在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來鄭務工人員要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
●持有鄭州市居住證1年以上;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月工資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6倍;
●在鄭州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
馮榮智介紹,目前工資標準實行的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6倍即2280元(380 6),在“十二五”期間計劃調整到8倍即3040元。
同時按照規定,這些申請家庭的人均凈資產還應低于規定標準(目前為16.42萬元以內,即6倍低保家庭的6年收入:6 380 12 6)。
此外,企事業自建的公租房應納入政府的統一管理,優先提供給本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的職工租住。具體的申請租賃條件由各單位自行制定,報轄區住房保障部門備案后,在單位范圍內公布執行。
申請程序
個人可直接向社區提出申請
根據公租房租賃人群的不同,馮榮智介紹,個人和單位的申請方式略有不同。
個人申請認定程序
個人申請、社區受理、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區(管委)民政部門復審、區(管委)住房保障部門核準、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備案。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由戶籍所在社區或居住地社區作為受理申請單位;來鄭務工人員在持有居住證所在地的社區提出申請。
單位申請認定程序
申請單位提出申請、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區住房保障部門核準、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備案。
新就業職工、來鄭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須在單位提出申請和個人提出申請中選擇一種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