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的閆先生向我們反映稱,2019年2月份,他在鄭州南龍湖遠洋風景小區購買了一套房子,總房款76萬多,他交了共498057元的首付款(有收據)。 當時拿著個人征信報告給了一位姓張的銷售顧問,對方承諾可以辦理下來貸款手續,并承諾如果辦不下來全額退款。
2020-05-06
鄭州市民駱先生(化名)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賣掉一套95.11㎡的住宅才需繳納9500元個人所得稅,而一個與住宅相配套、位于負一樓,面積僅12.89㎡的地下室,卻要繳納12546元的稅。而導致這一結果的個中緣由,則更令駱先生陷入迷茫:地下室屬于“非住宅類”,征稅的標準與臨街商鋪是一樣的。
2020-04-29
2018年,鄭州的張先生花了一百多萬在新鄭龍湖鎮悅府尚書苑小區買了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可是等到今年交房的時候,傻眼了
2020-04-26
許昌禹州市的徐先生向我們反映:2017年他在禹州市恒達美園小區買了一套房,2019年10月1號交房,交房后他就開始裝修,房子直到2020年3月12號裝修完畢。本來房子裝修好是件好事,但徐先生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
2020-04-26
鄭州祝福紅城五號院的居民說每天一開窗映入眼簾的不是什么美景而是一個存在了四年的圍擋他們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過可結果呢?
2020-04-22
獲賠3千多元,卻付出了近2萬元的鑒定費,原告楊女士這場因裝修漏水引發的鄰里糾紛,真可謂得不償失。如果她當初聽從法院的調解建議,也許會是皆大歡喜的結果。20日,海淀法院通報了這起案件。
2020-04-22
最近一段時間,天氣變幻莫測。中牟福云居小區的一名業主告訴小莉,他們的房子被雷劈了!
2020-04-21
最近這一星期,是崔先生以及同為天倫錦城10號樓29層以上業主,最煎熬的一星期。
2020-04-21
新鄉市的吳先生向我們反映:2016年12月,他在新鄉市圣亞置業“美好城”小區買了一套房,當時交錢時,開發商承諾2018年年底交房,等到簽訂購房合同時,開發商又說怕延期,就將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定為2019年4月30日交房。
2020-04-14
提及裝修的事,李女士氣憤不已,她稱,由于裝潢公司錯誤的設計,導致她家的房屋裝修過程中出現多處錯誤,一再返工,損失已達 4 萬多元。4 月 9 日,記者從荷葉地市場監管所獲悉,經過調解,該裝潢公司承認其設計上的過錯,愿退還設計費用,但 12.9 萬的預付款不愿退還,最終只能終止調解。
2020-04-14
對于新鄭龍錦雅苑小區的業主們來說,他們的這個夢很可能永遠只是個夢了。170多戶業主交給開發商的4000多萬房款至今打了水漂房子、票子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2020-04-12
4月3日我們報道了新鄭市龍湖鎮融僑城的業主們交房快一年了,因為新房漏水遲遲不能入住的新聞,如今一周過去了事情進展到底怎么樣了呢?
2020-04-10
鄭州的陳女士@河南都市爆料,她去年11月份在經三路與廣電南路交叉口的華爾中心交了一萬塊錢的意向金,準備訂一套公寓,后來買房子的時候,發現優惠金額和原來的不一樣,要求退錢,售樓部也同意了,12月份退款流程提交了,當時售樓承諾年底退錢,結果一直沒有到賬,后來三月份又打電話給售樓部,置業又說三月底肯定解決,現在還沒有到賬。
2020-04-10
2020-04-02
廉租房是指政府為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社會保障性質住房,在申請資格上有著嚴格的規定。但在封丘縣,卻有一名女子打起了廉租房的主意——聲稱只要向她交上約一萬元的申請資金后,就肯定能分上一套房,在收錢后卻以各種理由向申請者推脫,這讓當地多名群眾感覺上當了。
2020-03-30
法官提醒,外觀主義是執行程序遵循的一大原則。只要不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法院就有權進行查封。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當權利的真實狀態與登記狀態不一致或實際權利發生變動時,權利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做相應的登記。
2020-03-04
李某與房地產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購買一套商品房,約定付款時間為當年11月。不久,李某向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交納房款、物業費、水費等費用并辦理了進戶手續。同年10月,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又與馮某簽訂了合同,將該商品房以較高的價格賣與馮某。
2020-02-20
住在宏都花園小區的偉華(化名)說,現在天氣越來越冷,可是他家室內暖氣卻是涼的。暖氣費是物業公司代收的,但物業公司根本不管,不作為,遭遇這樣的事,他也不知道該怎么辦。此外,物業公司每戶每平方還多收一元錢的暖氣維修費,他覺得很不合理,物業公司存在違規行為。
2020-01-08
近日,家住惠濟區的王強(化名)向大河報的記者反映,自己2016年在北三環與京廣快速路交叉口購買了“良庫老街”(又名河南易谷藝術儲運倉庫)項目的一套房產,購房三年多無法網簽,貸款也辦不下來,后來才知道房子早已被開發商鄭州勤豐實業有限公司抵押,同小區的另一棟樓已經被法院查封,進行司法拍賣!
2019-11-14
“我們小區的物業公司剛出臺了物業費的收取規定,收費標準非常離譜,業主不簽協議,物業就不給我們房門鑰匙!態度還特別強硬……”鄭州市花園路三全路東側康寧·南洋風情小區的業主林麗(化名)向大河報記者投訴。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