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二手房性質的不同、買賣雙方心理的差異及不規范中介的參與,給二手房交易帶來了諸多隱患。
質量問題可索賠
張女士去年年初通過中介購買了一處位于頂層的二手房。在購房過程中,張女士對房屋的水、暖、電等問題都進行了仔細的查驗。由于冬季沒有下雨,張女士只是口頭向賣方詢問了漏雨的問題,賣方表示該房從不漏雨,隨后張女士付清了全部款項。然而入住后發現,即使只下了小雨,臥室和衛生間的墻角也有滲水的現象,但此時距離房屋過戶已有5個月的時間。張女士要求原房主賠償損失或退房,而賣方表示房屋過戶后自己已經和房屋脫離關系,需張女士風險自擔。
專家支招: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買賣合同中的出賣人應對其出賣物品的質量承擔保證責任。對于張女士如何維權的問題,若買房前原房主已經知情并惡意隱瞞,張女士可以要求補償;如果房齡較新,處于開發商的保質期內,張女士還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向開發商主張保修責任或賠償責任。
警惕“包過戶”
去年10月,高先生在報紙上看到一則45萬包過戶的房源廣告,高先生估算這處不滿5年的次新房的稅費等成本應達五六萬,確實覺得該價位很實惠,便很快與中介公司簽訂了購房居間合同。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高先生了解到該房產系某單位集資建房,產權證尚在辦理中,交易時過戶是通過內部改檔完成,相關費用僅兩萬余元。他要求中介方退還多收的費用,中介卻指出合同中已明確約定包過戶,拒不承擔退費要求。
專家支招:購房者應事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性質,并且一定要同業主見面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避免中介公司從中通過文字游戲獲取差價。
“陰陽合同”要不得
春節前,王女士看中一套面積約120平方米的三室戶型,售價110萬元,房齡不足5年。為了盡快達成交易,賣家建議采用“陰陽合同”的方式,將遞件過戶合同中的房款降為85萬元,從而減輕王女士成本。在辦理過戶手續時,由于成交價過低,房管部門仍按評估價110萬元依法征收稅費。這樣一來,需支付稅費總額比王女士的預期多2萬多元。王女士提出多出部分由賣家承擔,而賣家則表示合同約定由買家承擔,如果買家反悔,還需要扣除定金作為補償。
專家支招:房地產交易中心有專門的房屋評估價計算方法,想通過報低成交價來少繳稅是行不通的。“陰陽合同”對買賣雙方都有風險,建議雙方在房款的協商方面多進行溝通和讓步,不要因在交易成本上貪圖小利而承擔了不必要的風險。
提醒
選二手房源注意兩類虛假
當前二手房交易中的虛假房源已經成為了所謂的行業潛規則,它對市場交易的多個方面產生了巨大影響。據介紹,在當前市場中房源分兩類虛假:一價格虛假,其虛假型式又可分為低價吸客房及高價拉價房;二是房源虛假,不少業者為了吸引客戶上門,憑空制造出業主根本無意出售或根本不存在的房源并在各種渠道散布。這種做法不僅造成購房人浪費時間,也容易造成購房人對價格產生誤判,甚至托高房價。對此,業內人士建議購房者選正規的品牌的房產經紀公司及專業的經紀人,同時簽定購房合同時務必要仔細核對每條款項,切實將購房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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