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鵬父母因兒子生前所買房屋與曾經的準兒媳婦發生糾紛后(成都商報昨日報道),在小區物管的協調下,雙方于15日下午簽訂了一份“居住權協議”,女方李麗及家人也搬離了該房屋。
15日下午,在四海逸家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協調和見證下,彭鵬父母彭明宇、王華英與李麗簽訂了“居住權協議”。協議內容約定從5月15日起以封條、更換門鎖密碼等方式封置爭議房屋,如果2個月內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需要入住該房屋,需要向對方按照市場價支付50%的租金。
協議還約定,從今年5月開始至房屋居住權處理好之前,雙方按照各自50%的份額向按揭賬號存入按揭款,并繳納物管費。
協議簽訂后,李麗及居住在該房屋的親屬已于15日傍晚搬離了該房屋。
對于這份新協議,雙方均表示只是一個權宜之計,不能根本解決問題。對此,彭鵬父母及其律師表示,希望能將房屋出售,付清銀行按揭款后,由雙方按份額分配財產。女方李麗則表示,自己對二審判決不服,正在搜集證據準備申訴。李麗表示。(記者 周茂梅 桑田 實習記者 陳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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