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在惠濟區一別墅區發現有人種植罌粟,部分罌粟已開花、結果。警方趕到后,拔除了68株罌粟。
68株罌粟被警方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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罌粟種在菜地較為隱蔽的地方
惠濟區開元路和香山路交叉口附近的假日御園是一個高檔小區,里面均是獨棟別墅,很多別墅院子里都種植蔬菜、花卉。昨日12時左右,鄭州晚報記者跟隨禁毒支隊民警進入后,一名自稱物業公司人員的女子騎著自行車尾隨而來,追著禁毒支隊民警和記者讓快點出去。
民警在一間別墅的院子里發現了罌粟。這棟別墅有一個小院子,院門沒有落鎖,院子的一側是菜地,罌粟就在菜地較為隱蔽的地方。罌粟為成片種植,高的約40厘米,部分已開花、結果,有的罌粟果比鵪鶉蛋還要大。
此間別墅房門緊鎖,禁毒支隊民警敲門后,沒有人應聲。民警向路過的一小區居民了解情況,對方稱,對這戶業主不熟悉。
物業稱不知道業主叫什么
禁毒支隊民警通知負責此轄區的長江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趕到后,騎自行車的女子已消失得無影無蹤。另一名女性物業管理人員來到現場。她說,不知道這里的業主是誰,近期也沒有見到這里的人,只知道業主是開公司的。
派出所民警將罌粟拔除。拔除時,禁毒支隊民警對數量進行了清點,總共68株。
“種植罌粟500株以上,構成刑事犯罪。”禁毒支隊社會化管理大隊大隊長韓敏利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在成熟前自動鏟除的,免予處罰。(記者 王軍方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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