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擴大棚戶區改造范圍,符合條件的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簡易樓改造、節能綜合改造等項目都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并執行相應的財政支持政策。
北京棚戶區改造范圍擴大
本市擴大棚戶區改造范圍,符合條件的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簡易樓改造、節能綜合改造等項目都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并執行相應的財政支持政策。與此同時,細化完善征收補償政策和標準,鼓勵貨幣化安置,規范征收補助和獎勵。
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市政府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本市將擴大棚戶區改造范圍。進一步細化棚戶區改造項目認定條件和標準,完善項目進入、退出機制,將符合條件的抗震節能綜合改造、簡易樓改造、節能綜合改造等項目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并執行相應的財政支持政策。
細化征收補償政策和標準
意見提出,力爭2015-2017年共改造包括城市危房、老舊小區在內的各類棚戶區住房12.7萬戶、農村危房2600戶,并加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使城市基礎設施布局更加合理、運行更加安全、服務更加便捷,切實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同時,本市將細化完善征收補償政策和標準,鼓勵貨幣化安置,規范征收補助和獎勵。
配套基礎設施須同步交付
意見中明確,本市將抓緊編制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在確定棚戶區改造項目特別是安置房項目實施方案的同時,要研究確定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并落實實施主體和投資主體,確保與住宅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對2014年底前已開工的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房配套基礎設施情況進行排查,列出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備的項目清單,一并納入建設計劃。
東、西城疏解行政事業機構可獲資金支持
意見提出,本市將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對東城區、西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支持力度,對將搬遷騰退土地改造為綠地等公益性設施以及資金嚴重不平衡的棚戶區改造項目,以資本金注入方式給予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資本金注入比例由10%提高到20%。同時,將人口輸入區、輸出區公共資源及后期管理補償由現行市區兩級按比例分擔調整為市財政全額承擔。
對東城區、西城區疏解社會公共服務功能及部分行政性、事業性服務機構給予適當資金支持。(記者 李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