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縱觀這些“房氏家族”成員,大多有以下共同點:一是房子多、戶口也多;二是背后或帶有權的色彩。
合肥“房叔”方廣云 杭州“房叔”張新 鄭州“房叔”翟振鋒
上周,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法院對合肥“房叔”案作出一審宣判。合肥“房叔”騙取安置房的行為令人咋舌,而更令人震驚的是,從各地查處的案件來看,有這樣一個“房氏家族”,他們將權力玩弄于股掌之間,將黨紀國法拋于九霄云外。縱觀這些“房氏家族”成員,大多有以下共同點:一是房子多、戶口也多;二是背后或帶有權的色彩。
合肥“房叔”
小村官編織基層貪腐網絡
12月26日,合肥“房叔”方廣云一案一審宣判。由于身患疾病,頭發全白、胡子拉碴的方廣云在3位法警的合力攙扶下,幾乎是被抬上了被告人席。他的老態龍鐘并未博得“同情分”。法院一審以犯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方廣云有期徒刑20年,并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
在方廣云之前,官方公布的數據顯示已有19人牽涉該案并先后獲刑,其中既有拆遷辦工作人員,也有社居委干部。歷經兩年多時間,這起合肥“房叔”窩案正徐徐落幕。
“房叔”方廣云的“分崩離析”,始于2012年12月27日。當天,媒體爆出方廣云非法謀取拆遷安置房,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而在調查中,媒體獲悉,方廣云早在2005年就被撤職,但卻一直在站北社居委書記的位置上呆到2011年。
而2005年這個時間點,正是方廣云開始圍繞拆遷安置大肆牟利、瘋狂斂財之時。
《法制日報》梳理其具體貪污事實發現,方廣云在2005年至2008年間,騙取安置房多達15套。值得注意的是,在方廣云等人運作過程中,出現大量落戶在拆遷區域的“新居民”。這些“新居民”是怎么通過拆遷安置審核的?事實上,這個問題對于方廣云來說,根本就不是問題,因為負責審核的人,正是他自己。
點評:
回顧方廣云的違法犯罪行為,十余年間,通過違法賣地、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方廣云讓自己和家人以及同伙“受益匪淺”。如果不是幾位村民“豁出性命”舉報,他們的貪腐行徑不知何時才能浮出水面。
杭州“房叔”
小處長保障房中攫取巨款
房多不是問題,來路不正才是問題,背后暗藏的貪腐與權力的濫用才是問題。因房出名或暴露的不法分子并不止合肥“房叔”一個。在此之前,杭州版“房叔”也將“小官巨貪”的能量發揮到了極致。
2014年9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張新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張新受賄1.24億余元,貪污1000多萬元,濫用職權導致國家數千萬元損失,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這是迄今為止浙江最大金額的保障房貪腐案。除了金額令人瞠目結舌外,另一個問題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一個“小處長”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權力,通過什么手段,在保障房項目中攫取巨款?
據媒體報道,張新貪腐1億多元,主要在他擔任“處長”這個階段。張新2002年6月起任杭州市建設委員會房地產開發處處長,兼任市城建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市經濟適用房建設中心主任、市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招投標評審委員會副組長。
在此期間,張新安排“小弟”當“白手套”,自己成為“影子開發商”,幕后操縱,通過非法手段謀取巨額利潤。辦案人員介紹,從張新在保障房項目中的撈錢手段可以看到,作為建委的一個處長,他的一支筆審批權力含金量非常之大,涉及千家萬戶的保障房項目,完全成了“唐僧肉”。
點評:
分析人士指出,因為房地產開發、征地賣地本身具有的暴利特征,是其容易引發腐敗的內在原因,暴利加速了開發商與權力者的勾兌。在開發商動輒數十萬元、上百萬元的“金彈”前,個別官員很難逃脫撈一把就收手的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