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對于老百姓來說,實行新的不動產證,能夠更好地保護個人產權,像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
據了解,新的《不動產證書》,相較于原先的房產證書,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取得價格和分攤建筑面積等內容,今后市民買賣房產或者申請不動產權利變更,需要前往指定的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申請領取不動產權簿證。登記不動產,建立不動產的基礎資料和數據,意在明晰產權和管理權限,也是資產得以流動的一個前提,例如以不動產作抵押物貸款、擔保等,就會簡便得多。房產只是其中之一。
不動產登記實施好處多
對于老百姓來說,實行新的不動產證,能夠更好地保護個人產權,像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而且辦手續更便捷,民眾不需要再向以前一樣多個部門來回的跑,這樣節省了不少的時間,提高了效率。同時不動產的交易也會更加的安全,能夠更好地保障民眾的合法權益。
還有一件民眾非常關心的問題,那就是,不動產統一登記開始后,是否意味著大家手頭的房產證等產權證,都要換成不動產證?根據記者了解,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
實行新的不動產登記,對于老百姓的生活來說,又會有哪些變化呢?先讓我們來看看市民的一些看法。
從事律師工作的劉先生認為,實行不動產登記,從反腐的角度來說是一大利好。他說:“原先的不動產也需要登記,但是都是各地方自己來弄,查詢也很繁瑣。打個比方說,接到舉報,一個官員有很多套房子,分布于好幾個省份,線索貌似很明確,但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現在的房產登記全國沒有聯網,甚至于一個省的各個市都沒有聯網,查哪里的房產就要到當地去查,費事費力。而且有的貪官很狡猾,房產都不會登記在自己的名下,查起來會很費勁。而現在不動產全國統一登記了,在一個房管局就能查到全國的房產登記信息,這大大提高了查詢效率,對反腐很有幫助。”
另一位薛先生也表示,建立一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好處很多,“第一點,便于切實維護所有權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結束不動產登記管理的混亂狀況。第二點,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機關的效率,保證物權狀況的公開和明示,防止行政機關的濫用職權,損害權利人的利益。第三點就是維護社會的公平,促進了物盡其用。”
當然也有一些市民存在一些疑問。下面我們總結了幾個提及最多的問題,并給予回答。
疑問一:對百姓生活有什么影響 ?
1、保護個人產權:房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都能得到保護。
2、辦手續更便捷:轉賣房屋時不用土地、房屋多個部門來回跑。
3、交易更安全:可查詢不動產產權歸屬,有助于解決一房多賣風險。
4、保障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一部分納入統一登記,保障了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
疑問二:登記后,誰都可以查詢嗎?
不是,只有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可依法查詢、復制相關不動產登記資料。
疑問三:什么時候開始能查詢不動產?
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
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體系。
2017年: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
疑問四:什么樣的房子宜留?什么樣的宜賣?
專家建議,中小城市業主最多保留兩三套中心區的普通住房;若生活在大城市,在中小城市的故鄉的房子可以全部賣掉;三四流風景區的旅游城市、養老地產,也是非常不靠譜的;一線城市中心區的普通住宅,未來仍然有比較大的升值空間,可以留下甚至考慮買入。不過這是利益相關,而且時機很重要。
疑問五:多套房是否要領多個證?
如果個人名下有多套房產,是否需要領取多個證書? 據了解,《不動產權證書》包括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集成版用于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比如某人有兩套房產在同一宗土地上,則兩套房產登記在同一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集成版證書;如果兩套房產在不同的宗地上,則仍登記在兩個不動產登記簿證上,也就是單一版證書。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采用單一版證書。
疑問六:現在的證需要換嗎?
不動產統一登記開始后,是否意味著大家手頭的房產證等產權證,都要換成不動產證?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
疑問七:“房產稅”要來了嗎?
目前,因為擔憂不動產登記會帶來高額的房產稅,一二線城市出現大戶型二手房集中入市的情形。但專家解釋說,房產稅是遲早的,并不因為本次的房產證下崗而起,從長遠看,不動產統一登記后,有利于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健康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