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購房過程并非一天能完成,而是需要一段時間,很多風險可能在這段時間發生,如房屋被查封、房屋權屬有爭議或者其他影響房屋過戶手續辦理的情形等,假如發生上述風險,買家將無法順利取得房屋產權。
陳某因經營公司不善、急需資金周轉,遂決定出售自身位于天河區的100平方米物業以籌集資金。2015年7月20日,陳某通過某中介公司與買家葉某就該物業協商交易內容,表示愿意降價出售,但需要葉某墊資贖契。葉某開始有疑慮,提出在銀行辦理資金托管,但遭到陳某以資金托管會拖延交易時間為由的拒絕。最后,由于200萬元的交易價格實在太吸引,葉某與陳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約定:葉某在簽約當天向陳某支付60萬元房款用以墊資贖契。同日,葉某依約向陳某支付60萬元。
但事后,陳某未將此房款用于贖契,而是投入公司作為資金周轉。之后,葉某與中介公司多次致電催促陳某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均無法取得聯系,后得知陳某因公司經營不善,已結業并攜款逃跑,交易物業并未辦理贖契。葉某聯系不上陳某,認為其遭受的損失與中介公司有關,遂訴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賠償60萬元。
法院經審查,認為該中介公司已促成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葉某已依約向陳某支付60萬元用于墊資贖契,但陳某未依約履行,葉某無證據證明其遭受的損失與中介公司有關,最終判決駁回葉某的訴訟請求。
專家解讀
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法律咨詢服務中心周冬云律師表示,對普通消費者來說,買房是人生大事,如何安全交付房款是房屋交易中風險較高的環節。為了保障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廣州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推出免費資金托管服務,由銀行托管房款,以保障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和交易資金安全。在本案中,買家葉某為與業主陳某盡快完成交易手續,對房款未辦理資金托管,以致陳某乘機挪用房款,最終葉某遭受經濟損失。
周冬云律師提醒消費者,二手房資金托管手續免費、辦理時間短,基本不會影響交易程序和交易速度。此外,購房過程并非一天能完成,而是需要一段時間,很多風險可能在這段時間發生,如房屋被查封、房屋權屬有爭議或者其他影響房屋過戶手續辦理的情形等,假如發生上述風險,買家將無法順利取得房屋產權。所以,交易當事人應辦理資金托管手續,降低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