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7日 15:10
來源:新浪娛樂
蔣夢婕
4月27日,曾在新版《紅樓夢》中飾演林黛玉的蔣夢婕宣告與李少紅的榮信達公司解除經紀合約,成為近期繼楊洋后又一位出走榮信達的藝人。新浪娛樂隨后獨家連線蔣夢婕本人,她稱自己其實很早就有了解約的想法,因為公司不僅經營藝人態度強硬,接戲不考慮演員意愿,并且對影射多年的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潛規則事件也沒有做出有效澄清。“我本身性格不喜歡折騰,但在經歷了這么多事情后,有特別多的苦惱,極度失望下才決定解除合約。”
聲明原文:簽約7年未曾看過一份演藝合同 不實傳聞無端承受多年謾罵
在蔣夢婕的媒體聲明中,她表明自己已于今年3月26日委托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向榮信達公司送達了解約律師函,結束了2008年與榮信達簽訂的《演藝人員委托經理人合同書》,北京仲裁委員會已經于2015年3月31日正式受理該案。在這份聲明中,蔣夢婕詳細指出了解約原因,以下為聲明原文:
1、無論如何,感恩在榮信達公司的過往七年,喜怒哀樂、艱辛磨礪,是個人成長的寶貴財富。
2、直至解約,我未曾看過一份自己演藝活動的聘用協議,也經常在劇組開機在即,無法熟悉劇本的情況下,被倉促安排演藝工作。提出解約,希望今后可以相對自主地去接自己想接的戲、演自己想演的角色;希望今后能夠提前了解自己演藝活動的聘用協議條款和內容,了解自己宣傳推廣活動的計劃與安排。
3、現在,我個人必須要澄清被影射多年的涉“劉志軍事件”的不實傳聞,我本人從未見過劉志軍,更不存在傳聞所說的那些事。在此謠言出現后,我向公司提出過澄清的要求,并簽署了委托公司澄清并維權的文件,但公司未采取任何正式的行動,我對此非常失望。此事給我的名譽造成了極大損害,我至今仍因此事承受著網絡上的謾罵以及別人異樣的眼光,我的家人與朋友也長期遭受困擾。甚至有很多人側面或當面向我求證此事,我心中更是覺得冤屈難解。現在離開公司了,我方有機會在此正式澄清。雖說清者自清,但謠言誹謗足以殺人,這樣的污泥濁水我不能繼續無端背負。
蔣夢婕回應:早有解約想法,新去向未定
新浪娛樂隨后獨家連線蔣夢婕本人,她稱自己很早就有了解約的想法,并且對解約的理由也做了補充說明。“公司一貫態度都非常強硬,不給人提出意見或是選擇的余地,我想要拍的戲不讓拍,不想拍的戲卻讓我去拍,我沒有看過任何一份簽約的合同,連片酬也不知道,都是通過經紀人告知。”
另外,多年被影射受劉志軍潛規則一事也讓蔣夢婕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壓力,“我本身是非常排斥這種事情的,一路走過來都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和堅持去追逐我的夢想,我希望我所做的這份工作是干凈、純粹的,所以當這種聲音背負在我身上的時候我是非常反感的,作為一個女孩子就要潔身自好,我不希望我在別人眼中是那種女演員,自己的清白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蔣夢婕稱最終解約也是極度失望下的無奈選擇,“我本身性格不喜歡折騰,但在經歷了這么多事情后,有特別多的苦惱”。現在蔣夢婕正在馬來西亞拍攝《蒸發太平洋》,這是她與公司在合同期內接下的戲,“希望能把最后這份工作很好地完成,不要辜負支持我的人”。關于解約后的去向,蔣夢婕稱目前還未確定,“我需要安安靜靜地思考一下之后的工作該怎么做、路該怎么走,如何踏踏實實做一個演員,向著自己的夢想前進”。(聆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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