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調查:小心房屋中介有貓膩
春節剛過,大量務工人員紛紛返城,不少人通過中介公司來了解二手房買賣以及租賃等相關信息。晉中市工商局榆次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由于缺乏專業知識,不熟悉交易程序和規則,消費者容易掉進陷阱,應注意以下五點:
定金鎖定交易,反悔即侵吞。一旦確定買方有買房租房意向,中介立即要求支付“意向金”等,試圖預先把部分傭金收入囊中,進而鎖定交易;并制定對己有利的約定,以避免交易過程中受雙方反悔、串通、被同行搶客等不利因素影響導致交易中止,自己分文無收的情況。
隱瞞瑕疵,誤導消費者。中介提供的信息不實有兩個原因:業主沒有如實告知中介,或者業主如實告訴了中介,但中介故意隱瞞,比如房齡、抵押、缺陷、配套等。購房租房者往往簽了合同后才知道存在這些不利因素,此時中介往往以“扣定金”來威脅,迫使客戶繼續交易。
虛假承諾,誘使交易。為促成交易,中介信口開河,做出迎合買賣雙方交易意向的虛假承諾,消費者往往缺乏有效的書面證據導致不能依法維權。
霸王條款。中介強加買賣雙方履約和違約責任,回避自身違約責任,預設收費陷阱,比如“因買方資料不實導致交易失敗沒收定金”等條款。
違規“變通”操作。為使雙方滿足房產交易條件,中介違法違規代辦社保、完稅等虛假證明,并趁機收取價格不菲的代辦費。
(記者 楊繼紅)
相關新聞
更多>>